本报讯(记者 王天淇)因在普速列车上遭遇二手烟且投诉无果,大学生小李将哈尔滨铁路局(去年更名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昨天下午,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决铁路部门在30天内取消K1301次车上的吸烟区并拆除烟具。
2017年6月9日,刚考入大学的小李从北京乘坐K1301次列车到天津旅游,因为想有个好的乘车环境,她特意选了有空调的软卧车厢。但一上车,小李却发现车厢里到处都是浓浓的烟味儿。
在先后向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卫计委、天津市卫计委举报自己乘车遭遇二手烟无果后,小李将铁路局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其购票款102.5元,取消有关站台及该趟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并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
昨天下午,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铁路部门设置吸烟区必然导致车内环境降低,尽管设置在通风处,但烟依然会飘散到列车其他地方;此外,被告在列车内张贴的乘车安全须知载明“禁止在列车各部位吸烟”,也表明该次列车为全车禁烟,设置吸烟区的行为违法。故法院对小李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判决哈尔滨铁路局30天内取消在K1301次车上设置的吸烟区并拆除烟具。考虑到拆除烟具的经济成本和可能对车厢本身设施造成损坏,法院允许被告暂时采取对烟具遮挡、封堵、张贴封条等变通方式执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