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5月8日讯 近日,记者从厦门市旅发委获悉,2018年1-4月份,厦门市旅游质监所共接到各类旅游投诉、咨询和情况反映637件。其中,解答旅游咨询和情况反映345件,受理旅游服务质量投诉280件。累计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113.08万余元。在接到的案件中,无“先行赔付”案件,未发生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
据了解,12301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转办34件,12315全省旅游投诉服务平台转办107件,12345全市政务热线转办369件,110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转办32件,其他渠道接收95件。其中转办其他部门投诉12件,解答旅游咨询和情况反映345件,受理旅游服务质量投诉280件。累计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113.08万余元。
其中,在受理的280件旅游服务质量投诉中,按投诉种类划分,国内旅游投诉260件,占投诉总量的92.86%;出境旅游20件,占投诉总量的7.14%;未发生入境旅游投诉。按被投诉者划分,旅行社247件,占投诉总量的88.22%;酒店13件,占投诉总量的4.64%;景区7件,占投诉总量的2.50%;其他13件,占投诉总量的4.64%。按旅游方式划分,散客投诉218件,占投诉总量的77.86%;团队投诉62件,占投诉总量的22.14%。
值得关注的是,投诉主要反映散客一日游存在招徕环节夸大宣传、旅游车漏接漏送、未按预订时间购买鼓浪屿上岛船票、行程中导游过度推销自费项目等问题。出境旅游投诉主要反映的是招徕环节夸大宣传、境外购物要求退货退款、游客取消行程要求退还定金、遗漏景点未去等问题。(伍策 林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