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8月8日讯 近日,安徽省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官网发布了《关于携带宠物进入黄山风景名胜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明确提出,不得携带大型犬、烈性犬、大型猫科、猛禽等其他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宠物进入黄山风景区。
据《意见稿》介绍,游客不得携带大型犬、烈性犬、大型猫科、猛禽等其他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宠物进入黄山风景区;携带导盲犬、小型犬、猫、兔、鼠等宠物进入景区须出示县级人民政府动物卫生防疫部门开具的有效强制免疫证明,并对宠物施以链绳、笼具等安全措施,防止伤害其他人员。同时,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对携带宠物进入景区实行分类管理。
据《意见稿》了解,游客不得携带宠物乘坐景区客运公交、索道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得携带宠物进入景区室内公共场所(盲人携带导盲犬除外)。宠物携带者应当及时清理宠物粪便,保持环境卫生。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将为携带宠物的游客提供景区周边宠物寄养场所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此外,景区对携带宠物的游客将实行游客自律、综合监管、公众监督、教育引导、违规处罚的原则。对违反本通告的相关行为,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及其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伍策 禾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