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9月6日电 (记者 洪坚鹏)6日下午,海南省旅游协会、海南省旅行社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代表在海口签订《海南团队游旅游产品自律公约》(下称《公约》),承诺诚信经营,以全面抵制、坚决杜绝“不合理低价游”旅游产品。
据了解,《公约》在海南省旅游协会指导下,由海南省旅行社协会、海口市旅行社协会、三亚市旅行社协会联合制定,旨在从源头探索建立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长效机制,通过行政监管的“他律”向“行业监管与自律”转变。《公约》由海南省旅游协会团队游行业自律与监管委员会组织实行,委员会设立海口、三亚办公室。自律与监管委员会收到举报人提供的某签约单位涉嫌存在销售“不合理低价游”旅游产品时,即启动“违约裁决小组”处置程序。
海南省旅游协会执行会长张会发在签约仪式上表示,海南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乱象今年7月底经媒体曝光后,海南省旅游协会与省旅行社协会、海口市旅行社协会召开了坚决抵制低价游座谈会,听取广大旅行社诉求。经座谈,目前全省广大旅行社已充分认识到在旅游、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高压态势旅游市场整顿下,旅游经营转型升级迫在眉睫;同时也充分认识到“不合理低价游”业态下旅游企业承担的经济处罚和法律惩处的严重性。
张会发认为,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是旅游市场良性发展的根本。但当前监管思路更多停留在事后“诸葛亮”、一事一议。要打出一套标本兼治的市场监管“组合拳”仍需从企业自我反省、自我约束,从源头探索建立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长效机制,通过行业监管实现“他律”向“自律”转变,从源头净化海南旅游市场,有效压缩旅游乱象的生存空间。
海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林刚表示,保障和促进海南省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是当前旅游市场监管的首要任务,是形势和行业发展的需要,更是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的需要,加强旅游市场监管,除要靠政府职能部门尽职履责,相关行业协会的主动担责,更要靠旅游产业的所有参与者自觉自律。
据悉,《公约》适用于在琼经营的海南本地游、入境游、出岛游、出境游、邮轮游、边境游等业务的旅行社所涉及的全部团队游旅游产品。《公约》执行团队游旅游产品备案制,签约单位在市场上销售的各类团队游旅游产品的实际成本价,必须以书面邮件的形式向自律与监管委进行备案。若签约单位在市场上销售的各类团队游旅游产品低于其备案实际成本价,即为行业认定的“不合理低价游”。
根据《公约》约定,签署公约的旅行社自愿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经查证核定有销售“不合理低价游”旅游产品行为的签约单位,应向上述委员会缴纳10万元旅游诚信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