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记者邢生祥)记者从西宁市旅游局获悉,西宁市日前颁布试行《西宁市自驾游奖励暂行办法》,从外省组织自驾游车队到西宁或落地租车自驾游的单位,单次规模达到10辆车至50辆以上,给予2万至15万不等的奖励;对组织自驾游团队的单位,年度累计组织150辆至400辆以上,给予5万至20万元不等的奖励。
西宁是青藏高原的门户,是青海最重要的旅游集散地。随着不断完善的自驾游基础设施以及各种诱人的奖励政策,自驾游西宁已成为高原旅游新时尚。近两年,西宁共接待自驾游团队2300余个,自驾车100余万台次,自驾游客355万人次,“自驾西北游·出发在西宁”品牌逐渐被业界和游客认可。
根据奖励政策,从外省组织自驾游车队来宁或落地租车自驾游的单位,单次规模达到10辆车以上,奖励组织方2万元;以10辆车为基数,车辆数每增加1辆,奖励增加2000元/辆。组织从外省自驾游车队来宁或落地租车自驾游的单位,单次规模达到30辆车以上,奖励组织方8万元;以30辆车为基数,车辆数每增加1辆,奖励增加2500元/辆。
组织从外省自驾游车队来宁或落地租车自驾游的单位,单次规模达到50辆车以上,奖励组织方15万元;以50辆车为基数,车辆数每增加1辆,奖励增加3000元/辆。
对组织自驾游团队的单位,年度累计组织150辆以上,奖励5万元;车辆数每增加50辆,奖励增加1.5万元;年度累计组织300辆以上,奖励15万元,车辆数每增加50辆,奖励增加2万元;年度累计400辆以上,奖励20万元,车辆数每增加50辆,奖励增加2.5万元。
自驾团队须在西宁住宿一晚,同时参观游览西宁市2个以上A级收费景区。同一批次团队只能申请一次奖励。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6月15日期间组织游客来宁旅游,奖励标准提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