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现实路径
要持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农产品生产是第一车间,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必须把住农产品生产的源头环节,治土治水,依托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增效;依靠技术创新,突破现有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的困难,加快土壤污染的综合治理;以县(区)为单位,分类指导,科学规划,建设区域性畜禽粪便集中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中心,完善畜禽粪便收集处理社会化服务体系。与此同时,以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
要进一步大力发展绿色食品。重点是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淘汰食品产业落后产能,增强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中高端食品市场的供应能力;鼓励以优势农产品与食品行业的重点企业为主体,兼并重组,建设若干个主业突出、结构合理、活力充分的食品企业群体结构;发挥地域农业的地理、交通、技术等资源优势,发展具有特色的食品产业带;推动食品产业水平向中高端迈进,走高、精、尖的食品品牌化发展道路。
要深入推进全程无缝监管。推进从种植养殖开始的跨部门联合监管,实施基于食品供应链全程体系的无缝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环节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合理配置有限的监管资源与力量,科学确定国家、省、市、县(区、市)不同层次的随机监督抽检监测的分工体系,确保不同食品、食品不同环节监督抽检样本批次的相对平衡;突出治理重点,着重监管猪肉、水产品、蔬菜、酒类、水果、冷冻饮品、餐饮食品、糕点、小麦粉等食品与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网络食品等业态。
要继续提高食品安全“违法成本”。依法严厉打击人为因素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造假、欺诈、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化学品、使用剧毒农药与禁用兽药等犯罪行为,坚决铲除制假售假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协同监管部门与司法部门的力量,形成执法合力,同时鼓励设区市制定实施具有地方特色、操作性强的法律规章,形成上下结合、绵密规范的法治体系;持之以恒地营造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不敢、不能、不想违规违法的常态化体制机制与法治环境。
要不断深化监管体制改革。重点优化省、市、县(区、市)政府相关监管部门间的职能,形成事权清晰、责任明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覆盖城乡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重心下移,优先向县及乡镇街道倾斜与优化配置监管力量、技术装备,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分层布局、优化配置、形成体系,基于风险的区域性差异与技术能力建设的实际,强化县级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将地方政府负总责直接落实到监管能力建设上。
要充分形成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合力。加快形成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龙头的风险治理信息平台,有效解决食品安全信息分散与残缺不全的状况,并规范信息公开行为,特别是主动发布“双随机”抽查监管结果,推进市场治理;大力发展行业性社会组织,完善公众参与举报、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等。
(作者:江南大学商学院与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研究院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吴林海、尹世久、陈秀娟、浦徐进、王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