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马学礼)宁夏人社厅等9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对招聘环节中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表现作出细化规定。
《通知》明确,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通知》要求及时纠正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行为,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此外,《通知》指出要及时受理就业性别歧视相关举报投诉,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联合约谈。积极为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帮助。同时,将加强女大学生就业服务,组织妇女参加适合的培训项目,鼓励用人单位针对产后返岗女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强监察执法,依法惩处侵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特殊劳动保护权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