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北京6月25日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吴铎思)7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将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届时,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申请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长期护理保险是对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身体上的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生活无法自理而需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社会保险。
据悉,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对象为130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已达到或预期将达到6个月以上,病情基本稳定,经申请且生活自理能力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试点阶段,长期护理保险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筹资,其中财政补助20元,医保统筹基金补助50元,个人仅需缴纳30元。
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有全日居家护理、全日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护理、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上门护理等3种方式,这3种护理方式享受的待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862元、1737元和每人每小时40元。目前,乌鲁木齐共有66家养老和医疗机构被认定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
乌鲁木齐市医保局副局长王建伟表示,随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推进,参保人员范围会逐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