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卢翔)记者日前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加大对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突出违法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江西省人社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
据悉,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目标任务是,依法严厉打击拐骗童工、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杜绝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活动,有效遏制非法用工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主要针对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接合部的用人单位和非法用工单位,特别是餐饮、汽车修理、小作坊、乡村小砖窑厂等场所。
通知强调,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形成人社部门牵头、政府支持、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发现有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要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查处;发现有非法用工行为,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取缔;发现有强迫劳动行为,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现有使用童工行为,要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严肃查处。各地要按照《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要求,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执法行动时,对有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记录的单位要实施重点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将有关结果统一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并予以公示。
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应对因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而导致劳动者个人采取可能危及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或社会秩序的极端行为。要制定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增强应急处置意识,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通知还要求,各设区市、省管试点县(市)要在每季度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厅劳动监察局报送执法检查开展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要进一步加强用工管理,建立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制度和未成年人用工备案制度,逐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