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邢生祥)记者近日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针对全省17个贫困县、170个贫困村、7.7万贫困人口和全省已脱贫建档立卡对象,青海省民政厅将强化救助措施,放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中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认定范围,确保有救助需求的困难群体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据介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调整放宽后,将有更多的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新增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认定中的残疾类别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残疾,多种残疾造成大部分劳动能力丧失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同时符合其他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可申请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符合条件者将于11月底前纳入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