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天要价的高速救援,要疯狂到几时?
文/龚先生
据央视报道,近日,在湖南衡阳境内的一段高速公路上,一辆大货车抛锚,车主给高速公路救援队打电话,结果来了一个贺氏吊装公司的吊装队,开价20万元,不给钱就堵车,一堵就堵了10天。
12月4日晚,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回应:此次事件系个别基层路政员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和程序、私自联系没有签订正式合同,没有协作关系的高速公路救援公司而引发。
网上一片愤怒、指责声音——
有网友质疑涉事公司属于黑恶势力,背后有“保护伞”。
有的推测相关部门与个别公司合谋,欺上压下。
有的追问后续调查情况,不满于相关部门甩锅给“背锅侠”的行为。
最新消息,对该事件负有监管责任的3名路政人员被停职调查,贺氏吊装公司两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刑事拘留。
高速“天价救援”的事不少,要价从五六千到几万的都有,而要价20万元的,还是头一次听说。
此案令人不解的,一是吊装公司的人,敢在警察、路政等执法人员的面前喊出天价,且丝毫不退让——做贼不应该心虚吗?
二是警察在处警时,竟然以“债务纠纷”和稀泥,路政等相关工作人员在场也竟装聋作哑,令车主陷入“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困局,这是执法者应有的态度吗?
三是“没有签订正式合同,没有协作关系”的涉事吊装公司哪里来叫价20万元的底气?
想来,基层路政员在接到救援请求的时候,大手一指,指定哪家公司实施救援就是哪家公司——职位虽小,权力很大。其中的管理如果不公开透明,个别人“运作”的空间会很大。由于缺乏权威信息,公众甚至猜测,双方是否达成了某种默契,一个用权庇佑,一个输送利益?进而把高速救援当生意做,逮到交通故障便“狠宰”?
不怪众人怀疑涉事公司“有背景”。上述种种怪异现象,足以令人浮想联翩。相关部门表示正在调查涉事公司是否涉黑涉恶,期待早日回应公众关切。
早在2010年,国家发改委联合交通运输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统一规范收费项目,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今年9月,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高速公路救援服务中拖车、吊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价)管理,7座以下客车、两吨以下货车“基价”420元,“上限价”670元……看似繁琐的价目表,让抛锚车主心里有了本明白账。
但在一些地方,情况并不乐观,“天价救援”仍不时出现。
高速公路救援不是法外之地,不是某个部门的“自留地”,不容权力寻租,不容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借此创收。
“放管服”改革在持续推进。可高速救援这一领域依旧很乱,甚至堪称啃不动的“骨头”,这实在令人费解。其中有多深的水?有多少利益纠葛?今天,到了必须下决心整治的时候了。
如果一味避重就轻,止于就事论事,或者找几个“背锅侠”应付舆论,那么,乱象注定会延续。
借用网上的一句话:希望这家涉事公司的疯狂,是“天价救援”最后的“回光返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