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迪士尼乐园禁带食品被起诉一事,发酵近一周了。这一周里,迪士尼的安检台俨然成了“网红”,引得多路记者纷纷买票探访。从一开始包里的面包被单独挑出要求吃掉或就地处理,到最近的口头提示“下次不要带了”。不难看出,店大如迪士尼,也有些心虚了。
感谢“小王”
这多半要感谢华东政法大学的学生小王。今年初,小王携带零食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时被园方工作人员翻包检查,其认为园方制定的规则不合法,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于是一纸诉状将上海迪士尼告上法庭。
8月14日上午,中消协发布消息称,支持小王的诉讼,同时认为,迪士尼利用其特殊地位对消费者进行限制,“搜包”是有损消费者人身权益的行为。
↑上海迪士尼乐园对游客翻包检查
虽然官司还在审理中,但就凭这一纸诉讼,“理所当然”和“铁规”已经有动摇的痕迹了。
自2017年上海迪士尼乐园调整《游客须知》,明文禁止游客携带食物入园后,不少游客都经历过与小王类似的尴尬,许多人还被迫在安检台边狼吞虎咽。谁都觉得没道理,谁都认为是霸王条款,可绝大多数人选择了接受,甚至是忍受。
直到来了个非要讨说法的法学院学生。
这些年“较过的真 ”
事实上,许多权益的获得,依靠的就是一股较真儿和韧劲儿。
也是上海迪斯尼乐园,去年还摊上了一起官司。广东法官刘德敏带着刚满10岁的儿子到乐园玩,被工作人员以孩子身高超过1.4米为由要求购买成人票。回家后,刘德敏查阅资料发现,除上海外,世界多地的迪士尼乐园都是以年龄为标准出售儿童票。于是,他就此向上海法院提起诉讼。
此事一经报道,引起多方关注,不少“苦孩子长得太快久矣”的父母纷纷声援、诉苦。就在今年暑假,维持多年的1.4米儿童票标准开始松动,包括上海在内,多地景区门票已实行“身高兼顾年龄”的规则。
这事的功劳簿上,怎么也得给刘法官记上一笔。
再往前追溯,视觉中国可不可以到处收版权费,第三方售票平台能不能捆绑消费,高铁上有没有15元的快餐,饭店该不该禁止顾客自带酒水、设置最低消费……每一个类似事件的进展、改变,都有普通消费者对侵权行为、霸王条款的质疑、争论乃至诉讼在推动。
一个想最大限度盈利,一个想最大限度受益。某种角度看,商家与消费者本就站在不同的立场。如此,行事逻辑、方法自然就不同,一方越过界侵害到另一方,也是不可避免的现象。只是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被伤着的,往往是消费者。
柿子捡软的捏,谁都懂这个理。
可若是有人较了真,就会发现“纸老虎”还是挺多的。就像当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开瓶费”说“不”后,很多饭店虽然仍不乐见食客自带酒水,却也无可奈何。原因嘛,一是怕投诉,二是怕因此少了客源。更重要的是,法律成了消费者可以依靠的大树,商家胳膊再粗,也拧不过大腿。
且“诉”且珍惜
不过,维权之路并非总是坦途,即便有了法律法规撑腰,碰一鼻子灰的情形也是有的。
2014年,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可在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类似“6人包间低消2000元”“包间人均低消500元”“包间加收15%服务费”的现象依然存在。消费者若有异议,要么别去,要么花精力时间四处投诉,最终很可能因为问题太普遍、监管力量太薄弱不了了之。
此次被推上风口浪尖的迪士尼乐园禁带食物问题,去年也有游客提起诉讼,却没能立案。刘德敏的案子直到现在也没宣判,以身高1.4米作为儿童票上限,依然在上海迪士尼乐园实行。
但无论是那位连名字都没留下的起诉者,还是刘德敏,都是这一次小王得到官方和坊间一边倒支持的铺路者。
在实行判例法的英美法系国家,许多后来被作为判决依据的案子,都习惯以控诉双方名字来命名。不过在那之前,谁也不知道,有多少类似的诉求被忽视、驳回过——如果没有这些“炮灰”,那些被载入法律史册的名字,或许永远不会出现。
不知这一次,中国的消费者权益史上,会不会留下“小王诉上海迪士尼案”?但毋庸置疑,要让“迪士尼们”心虚,需要更多的大学生“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