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龚先生
“不要让除爸爸妈妈外的任何人用身体的某个部位接触你的隐私部位”“当他人提出带你去隐蔽的地方时,要拒绝并尽快寻求爸爸妈妈的帮助”……不知道江苏的王女士有没有对自己9岁的女儿进行过类似防性侵教育。即便是有,当6月27日下午,她的女儿被带进上海一家五星级酒店时,悲剧已无可避免会发生了。
“贵州毕节性侵幼儿”一事被证明为造谣,大家好不容易松了口气,而上海女童遭猥亵案刚刚得到警方证实。
“严惩凶手”的声音得到网友一片赞同。除此之外呢?我们怎样才能为柔弱的儿童提供全方位的保护?
来自《新民晚报》的消息称,猥亵女童的犯罪嫌疑人是上市房企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某。类似的猥亵性侵儿童者,他们藏在暗处,通常无法从外表判断,但我们却不能假装他们不存在。
今天,虽然社会已不再把“性”当做洪水猛兽,但很显然,要开诚布公地谈“性”,尤其是对孩子谈“性”,依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两年前,一套名为《珍爱生命》的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因为选择“正确”称呼性器官,引发了不小的争论。而在美国、瑞典、日本等国,儿童从小接受包括防范性侵犯在内的性教育,已是再普通不过的事。
试想,如果一个孩子连身体器官的科学名称都不知道,又怎能指望孩子在遇到触碰、偷窥等威胁时,能有效保护自己呢?
我们不能去苛责女童的母亲,当她的朋友周某某提出带女童去迪士尼游玩时,她可能会担心孩子会不会中暑、会不会碰伤,但她可能万万没想到,女儿会受到性侵。在我们身边,儿童遭性侵的威胁被有意无意、或多或少地隐藏了。
而越是隐藏,有不轨意图的人就越有可乘之机。
当性侵不幸发生,对犯罪者的严厉制裁是防范类似悲剧重演的有效方法。针对此次女童受侵害案,有律师表示,如按猥亵定罪,将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按强奸定罪,王某某才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说一句气话,站在女童的角度,站在女童家人的角度,相较于此次事件可能对女童一生造成的严重影响,即使判他10年,就够了吗?
记得韩国根据真实案件拍摄了一部电影《素媛》,让观众清晰地认识到,性侵对儿童造成的伤害有多么深入骨髓。
此前,也有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我国没有独立的性侵儿童罪,现行法律框架下,不法分子的犯罪成本还是太低。
的确,就在上个月,贵阳一国际学校发生教师猥亵学生事件。经调查后发现,该教师在10多年前就曾因猥亵学生入狱,刑满释放后竟又重新回到教师队伍。
研究表明,性犯罪者,尤其是性侵儿童者大多有心理顽疾。性侵者当然要为其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但我们的愤怒应该更进一步:那些已暴露的人,如何阻止他们再次对儿童造成伤害?
韩国规定,性犯罪人员出狱后必须佩戴能实时反映其位置、状态的电子脚镯;在英国,公众还可以接触到警方登记备案的性犯罪者名单,家长从而可以了解到与孩子日常交往较多的人是否有性侵前科。
还好,我国已有相关行动。或许是巧合,上海近期出台文件,要求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应当对员工进行性侵害违法犯罪前科调查,这也是全国首个由省级层面制定的限制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的制度。
真希望,9岁女童的悲剧能提醒我们:保护儿童的动作再快一点、办法再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