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综合授权改革为突破口,提高深圳的“改革综合效能”
《实施方案》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一揽子推出27条改革举措和40条首批授权事项,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从公布的首批清单来看,涉及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民生服务供给、科技创新环境、城市空间统筹等多个领域。深圳应以综合授权改革为突破口,落实好第一批清单的改革,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准备好第二批以及第三批的改革项目。
(一)以综合授权改革落实新发展理念
深圳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以高质量供给满足日益升级的国内需求,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圳要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为抓手,加强基础学科建设,推动基础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从源头夯实产业基础能力。加强改善科技创新生态,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形成技术、人才、产业、知识产权等构成的综合科技创新生态,建立知识的生产和传播链,培育创新人才链。着力发展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人工智能、信息通讯等新产业、新技术、新经济,增强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势能。围绕庞大的新需求,丰富新业态和新模式,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应用为导向,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二)以综合授权改革促进全面扩大开放
深圳要推动制度型开放,提升制度张力,以开放促改革,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扩大金融业、航运业等对外开放,推动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规则体系,制定深圳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发挥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口岸经济带、光明科学城等重大平台的作用,以改革思维进一步推动制度型开放。以综合授权改革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是大湾区制度创新和加快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其中“规则”和“机制”既包括法则、标准,也包括监管和法律,主要体现为行业标准、产品标准、办事规程、行动准则、监管体系、法律规章等。深圳要以综合授权改革推动深港两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促进要素流动,提升深港合作水平。
(三)以综合授权改革提高民生服务供给质量
深圳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综合授权改革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医疗、教育、养老、住房、安全、生态等体制机制,加大民生服务供给投入,提升供给质量。民生服务供给既体现公共服务,又体现营商环境,是深圳近年来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随着常住人口每年数十万的净增长,深圳公共服务供给缺口越来越突出。深圳要加大公共服务均等化力度,逐步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各种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以常住人口为基本公共服务的新型“人口管理”制度,淡化户籍福利,以居住证为载体,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四)以综合授权改革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圳要树立全周期管理的意识,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新路径。为此,深圳要通过改革体制机制,提高“三个能力建设”,即城市应急能力(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社会治理能力(政府、市场和社会多方主体协同合作,共建、共治治理体系,共享治理成果)和经济韧性能力(在应对外界危机或灾害时,保持经济和产业发展的可持续能力)。深圳要加快实现城市治理智慧化,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效率和敏捷服务水平,打造全场景智慧的超大城市。坚持“共建共享、全民健康”,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卫生健康机制。将“韧性城市”内涵融入到全球标杆城市发展思路,着力提升经济韧性能力和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郭万达,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研究员;张玉阁,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