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者的能力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保障,是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担当社会公正的中坚。新时代的司法者需努力提升中青年干部应具备的七种能力,才能更好地担当起公正司法的使命。
金秋十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号召提升中青年干部的七种能力。这七种能力包括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这些能力也是司法者担当公正使命,保障实现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重要能力。
社会治理者的能力从来都是经济社会文明更替、演进的重要因素。因为社会分工不同,能力也有区分,但“百家殊业而皆务于治”。“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正司法能力的拥有、提升至关重要。司法者的政治能力是捍卫我国社会主义宪法法律尊严权威,捍卫社会主义法治尊严权威的能力。宪法法律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历史总结,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章程,司法者的理想、方向、立场、纪律和回答为谁司法、为什么司法的能力是司法者的政治能力,因其思想灵魂的决定性而居诸能力之首,是保障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长治久安的重要能力。
司法者的调查研究能力就是熟悉、掌握社情民意和案情事实的能力,就是侦查、检察、监察、法庭调查中“查”与“察”的能力。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就发现不了现场,就寻找不到线索,就掌握不了证据,关于证据与事实的司法认识就无源、无根。民事、行政、刑事诉讼过程就是调查证据、研究案情的过程,诉讼法中的庭前准备与会议及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审核认证都是调查能力的体现,重大疑难、复杂新型、热议网红类案件审理时,调查研究更显重要。卓越的调研能力是优良司法的保障。
司法者的科学决策能力就是依法全面、客观、公正地核实证据后科学审慎决策和判断的能力。“珍策重计,古今所尚”。科学决策必须实事求是,公正的判决一定是讼听两造,兼听隆卑,审视双方证据,倾听各方意见,经正当程序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形成的判断、决策;一定是遵守程序规则,经司法者科学、经验、常识思维而决策的结果。法槌落下,决策伊始,判决就是决策。司法决策关乎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和幸福,关乎社会基层的“末梢神经”。所以,判决不可不审慎。
司法者的改革攻坚能力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长足进步的最好诠释。以问题为导向改革攻坚,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生存发展是司法活动的功能秉性。问题给我们赋能,司法者是与问题打交道的群体,调解、判决化解一个纠纷就是给问题一个答案,给诉求者一个“说法”,给改革一个推进。为担当公正使命,守牢公正防线,从审判方式改革,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从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到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改革攻坚克难,与经济社会的改革相伴而行,风雨兼程。
司法者的应急处突能力就是居安思危和应对处理风险危机的能力,就是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医未病、治未乱的能力,就是遇有紧急突发事件及争讼冷静理性、沉着应对的能力,就是通过大数据研判纷繁复杂争议、争讼案件而总结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特有规律,分析预测、预防管控社会生活矛盾冲突的能力,就是构建社群平安、和谐,为群众安居乐业、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能力。
司法者的群众工作能力就是司法者与诉讼参加、参与人等群众打交道的能力,既有法律关系更有血肉联系。人民是历史的主人,群众是智慧的立法者,雪亮的眼睛亦可助司法者明察秋毫、纠谬绳违。司法者查证办案、履职尽责离不开衣食父母人民群众,“吏知民心则明,民知吏心则信”,所以,在每一个事关民生的民商、行政、刑事案件中,用人民群众认可欢迎的、公开公正的程序,喜闻乐见的法言法语、法律文书,让不法给法让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改善法治微循环的能力在司法者的关乎公正的事业中尤显特色,难能可贵。
司法者的抓落实能力就是通过事实、实证、依法据实析理,解决争讼,抚慰、恢复社会生活秩序的实际能力。实践检验真理、实干鉴别能力,每起争讼都是一个鲜活实际的问题,权衡纠纷各方实际利害,总结实质争议焦点,确立、判定公正边界底线的司法活动是务实、实干、干成的能力,是实现法律价值、社会公正的切实保障,这在司法与营商环境、与“六稳”“六保”关系上,在摆事实讲法理的庭审实况中,在裁判文书得以实际履行、执行时都是最热切的刚需和最具体的愿望,“百川异流同会于海,万区分义总成乎实”。
获得推动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发展的能力,人们需要孜孜以求、不断学习实践。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通过学习培养提升革命和建设的能力,延安时期,党把马克思的生日确定为自己的“五五学习节”,在面积不大、人口不多的陕甘宁边区就创建有抗日军政大学、鲁迅艺术学院等10多所高校……学习提升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能力,提升了“进京赶考”的能力,提升了执政能力,提升了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的能力。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2019—2023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强调要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等司法能力。司法者的能力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保障,是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担当社会公正的中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