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个新发展格局是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提出来的,是重塑我国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规划“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及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远景目标时,进一步明确了新发展格局的内涵,提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明确要求。五中全会在回答怎样构建这一新发展格局时,特别指出要“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这一原则与党的十九大强调的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方略是一致的。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战略方向、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重点在于既要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入手,又要以此为主线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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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新特征,特别是经济发展出现的新矛盾,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民经济可以分为供给和需求两个基本方面,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经济改革和管理是从供给侧入手还是从需求侧入手,应以经济发展的矛盾运动要求为根据。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之后,之所以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战略方向,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来,面对经济结构失衡等新的特点,传统的需求管理出现局限性甚至“失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其间曾经出现过的经济失衡特别是宏观经济矛盾,主要都集中于需求侧。或者表现为需求膨胀、投资过热、消费饥渴、经济短缺,形成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或者表现为需求疲软、内需不足、出口受挫、产能过剩,形成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与之相适应,宏观经济政策的重点也长期以需求管理为主,或者长期紧缩(1978年—1990年5月),或者扩大内需(1998年5月—2010年10月,即1998年下半年起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到2008年春开始采取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分别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和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尽管政策方向不同,但就方式而言,都是以需求管理为主,并取得了宏观调控的积极效果。我国退出反危机政策轨道(2010年10月)之后,尤其是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失衡出现了成本推动型通胀和需求疲软带来的下行压力双重风险并存的新特点,继续采取以往以需求总量管理为主线的调控面临严重的局限性,既不能全面扩张又难以全面紧缩,因此,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便成为客观的要求。顺应这种历史要求,党的十八大之后,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发展方式根本转变、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央提出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
其次,之所以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须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战略方向,是因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为主题。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包括国民经济各领域、各环节的畅通,实际上就是畅通国民经济生产和再生产,实现供给与需求之间的良性互动,以有效需求牵引供给,以优质供给创造需求,推动供求之间的动态均衡,提高供给与需求间的适配性,畅通国民经济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的再生产全过程。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发展阶段之后的突出特点在于供求之间的失衡,包括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衡,其矛盾的主要方面集中在供给侧,矛盾的突出重点在于结构性失衡。因此,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为主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解决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就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而言,不平衡主要是供给侧的结构性不平衡,不充分首先是供给侧的质量水平不够高。无论是推动供给与需求间的宏观均衡运行,还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运动的要求,构建新发展格局均需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其三,之所以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方向,重要的原因在于,从供给侧入手展开的改革和政策直接影响的是生产者,而需求侧的举措直接影响的是消费者。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发展方式根本转变,最为根本的变化在于动能转变,从主要依靠要素投入量的扩大来拉动增长转变为主要依靠要素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来拉动经济增长,从主要依托要素成本低的竞争优势转变为主要依靠科技创新为战略支撑,从突出国际市场的“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增长模式转变为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从而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性转变。动能转变的关键在于创新,根本在于效率,目标在于质量,而创新、效率、质量的提高主要是依靠生产者行为的改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改变,基础和关键环节在于生产者。生产者一般包括企业(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产业(企业与企业的集合)、国民经济体系(产业与产业间的结构),分别构成了微观意义和宏观意义上的生产者。我们提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首先是推动“三去一降一补”,主要是推动微观意义上的生产者,包括企业和产业的竞争力,2018年以后进一步提出“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即巩固“三去一降一补”的成效,增强企业活力,提升产业链水平,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就是从微观与宏观的统一上强调提升生产者的效率和竞争力。生产者的市场活力和均衡增长能力是动能转换、结构转换、质量转换的根本,因而新发展格局须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和战略方向。
其四,构建新发展格局须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战略方向,是因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构建新发展格局也必须服务于这一战略目标。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我们贯彻新发展理念,闯过“关口”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目的就在于实现这一国家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新发展格局的落脚点,只有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并通过这一体系,才能够把新发展理念贯彻于实践。新发展理念是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引领,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经济机制和实现方式,新发展格局则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基本方略,而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内涵包括产业体系、市场体系、收入分配体系、城乡区域发展体系、绿色发展体系、全面开放体系、经济体制等七个方面。这七个方面主要涉及的均为供给侧的改革和发展命题。因此,新发展格局要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战略目标,并且要在2035年基本实现,就必须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和战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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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应当怎样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战略方向和主线构建新发展格局?构建新发展格局,旨在适应国内国际条件的新变化、重塑竞争新优势、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包括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同时形成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双循环,其关键在于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尤其是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
一方面,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进而推动畅通国民经济循环,需要实现动能变革,因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在于科技创新,通过科技创新推动供给侧的质量、效率、结构变革。从生产者的不同层次看,企业作为基本生产者和市场竞争主体,本身应当也需要成为创新主体,通过创新不断提升企业效率和竞争力;产业结构升级本身就是效率的函数,而效率首先是科技创新的结果;国民经济体系的竞争力和趋向均衡的能力,只能建立在创新的基础之上。从畅通循环、打通堵点、破解“卡脖子”技术方面看科技创新的方向,关键是核心技术的突破和掌握。核心技术不可能通过模仿获取,买不来、要不来,只有依靠自主创新。创新的能力和效率不仅会影响到国民经济循环的畅通性,而且会决定国家经济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稳定性。因此,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应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战略支撑。
另一方面,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动力,在很重要的层面上源于制度创新。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方向,同时以此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主线,对制度创新提出了更为深刻的要求,尤其是对市场化和法治化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迫切的需要。一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下,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资源配置的机制,要求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市场竞争体系上,要求进一步根据市场竞争要求,深入开展市场竞争主体(企业)的制度改革,包括国有企业改革、民营企业培育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等,真正为造就世界一流企业、培育能够适应市场要求的竞争主体创造条件。同时,深化价格制度改革,包括价格、汇率、利率、工资等市场价格信号形成机制的改革和市场准入及公平竞争秩序的完善等,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而,从市场主体和价格秩序两方面培育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竞争机制。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方面,要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克服市场失灵的能力和反周期调节的效率,真正形成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实现微观活力与宏观均衡、市场有效与政府有为的有机统一。二是在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同时,全面推进法治化进程。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内在竞争制度必须依靠法治才能维护。因此,在完善法律制度建设的同时,必须弘扬和培育法治精神,树立科学的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自觉。越是突出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为战略方向,越需要制度创新,特别是需要深化市场化和法治化,因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直接影响生产者行为和经济结构,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总量调控,需要在市场制度和法治环境方面切实保障生产者权利、责任、利益的独立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否则就可能削弱甚至否定市场经济应有的竞争功能。
(作者:刘伟,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