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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总工会抽检了2.04万户用人单位,涉及93.73万劳动者,结果发现,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就涉及5.14万人。违法用工普遍存在原因何在?法律人士称主要缘于劳资双方关系不平等——
劳动者怕丢工作,习惯“无保障”?
中工网讯(记者高柱 李娜)“为了赚钱养家,当初没合同、没保险也干了,现在受伤了一分钱都拿不到。”日前,王贵已在四川省总工会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帮助下申请仲裁。
57岁的王贵2013年在施工过程中从高架摔落,致使左跟骨粉碎性骨折,经认定后系工伤,为9级伤残。因建筑公司未与王贵签订正规劳动合同,也未给其缴纳社保,致使王贵无法享受任何工伤待遇。
记者发现,在实际生活中,与王贵一样处于“无保障”工作状态下的劳动者普遍存在。
近日,四川省总工会联合省人社厅等部门开展了针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选取了劳务派遣企业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旅游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和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总计检查单位2.04万户,涉及劳动者93.73万人。
结果显示,有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违法行为3127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案件涉及5.14万人;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和拖欠工资案件687件,涉及金额3627.59万元;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案1099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案776件。
根据报告,用人单位不依法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突出;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或缺少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休息休假等必备条款,或为规避法律风险,与劳动者签订“项目聘用合同”;企业为规避社会保险责任,或采取现金补贴,或要求职工以个人身份参保再到单位报账;非公企业工会作用发挥效果差,不能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川省总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杜伟认为,企业之所以敢于违法用工,主要缘于劳资双方关系的不平等。“社会就业岗位处于“僧多粥少”状态,劳动者为获取工作、获得工资,即使受到企业的不公待遇也会选择默默接受。”
“企业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应主动维权,但现状却不令人乐观。”杜伟说,目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维权途径处于近乎“空白”的地带,相关行政部门和劳动仲裁部门对于无劳动合同的案件均采取不受理做法,“劳动者维权势弱恐‘丢工作’,只能习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杜伟还表示,在这一现状下,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此外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执法力度,增加企业违法用工的支付成本,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对于“非公企业工会发挥作用差”的问题,杜伟则认为,部分非公企业工会主席采取任命制,很难站在劳动者利益角度约束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非公企业只有按照《工会法》由职代会选出工会代表,工会组织才能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