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总工会根据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为了全面做好深化集体协商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取得较好效果。近日,亭湖区总工会在全区全面试行企业集体协商方案报告制度,走出了一条从要约时间、地点、内容到集体协商内容、形式、协议(草案)等方案在召开集体协商会议前必须向上级工会报告,以便对集体协商工作全面掌握的新路。
报告试行,要求辖区内企业凡是准备召开新的一轮集体协商会议的,对事先调研材料、协商准备方案等必须以工会组织的名义向上一级(企业所在县、镇(街道)园区)工会报告,经上级工会初步审查,填写《盐城市企业集体协商会议报告表》,企业方可如期召开集体协商会议。这样做既有利于企业劳资双方依法规范开展集体协商,又有利于上级工会掌握集体协商情况,派员现场指导集体协商工作,形成上下级工会对集体协商工作情况互动了解、全面掌握,为深化集体协商提质增效提供参考依据。
据了解,亭湖区企业、行业过去在集体协商中,往往会出现流于形式的现象,影响了集体协商质量。为了规范企业集体协商行为,进一步提升协商质量,针对少数情况,亭湖区总工会及时研究对策、制定方案、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形成了集体协商方案报告制度在全区试行这一做法,将集体协商前要约应约、集体协商时间地点、内容和劳资双方代表、意向协议草案等材料进行上报。上级工会备案“报告制”,上级工会既掌握了集体协商工作面上第一资料,又督促了企业每年依法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为全市集体协商提供了示范引导,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
亭湖区总工会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专门下发了通知,明确了企业报告主体、报告时间、步骤方法和报告负责人,激发了辖区内企业严格执行的热情。到目前为止,这项制度试行以来,得到复工企业工会组织普遍认同,开展集体协商的企业全部履行“云报告”、“线审查”流程,提高了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形成常态化和制度化,达到了预期效果。(李国保 刘静 季新 陈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