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噪声作业劳动者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www.workercn.cn2013-11-21 06:23:47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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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检发现异常怎么办
对于职业健康检查发现异常,需要复查或医学观察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安排时间让劳动者前往检查机构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需要进行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其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发现不适合从事噪声作业禁忌症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1)劳动者在得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出现异常时,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及时进行复查;(2)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的,应当配合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3)如果身体情况不适合在原岗位工作,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到新的岗位工作。
如何利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劳动者健康监护全过程的客观记录资料,是系统地观察劳动者健康状况的变化、评价个体和群体健康损害的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用人单位建立和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作业场所的职业性有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断等资料。
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编辑: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