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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字当头丢安全?不得行!
四川省近期严肃查处8起煤矿违法违规案件 4起被移送司法机关
川南煤监分局检查繁荣煤矿
准备深入煤矿井下检查工作
近期,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领导带队,组成了7个小组,5个煤监分局组成了15个小组,重拳出击,检查煤矿企业51处,查出隐患和问题357条,责令16处煤矿停止作业,并通报了8起违法违规案件,对8处煤矿及管理人员共处罚款48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7493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5处,对4处煤矿相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记者了解到,省安监局、川西监察分局12月7日对乐山市沙湾区福禄大顺煤矿暗访暗查,发现该矿存在瓦检员和放炮员无特种作业证,同时煤矿隐患整改期间,未经批准安排一工作面进行间隙性生产原煤2000吨等违法违规事实。检查组遂对煤矿予以警告并处罚款34.8万元,对矿长予以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同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12月14日,沙湾区委区政府成立专案调查组,对该矿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违规组织间歇性生产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按照“一案双查”的原则,严肃追究沙湾区相关监管人员责任。
当前煤价上涨,煤炭企业复产、增产意愿强烈,超能力、超强度、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多发。面对严峻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省政府安办近期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切实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有效遏制煤矿事故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通知》要求严格整改煤矿启动条件和程序,凡整改资金、物资、人员不落实的,一律不得启动整改;凡不能确保矿井供电、通风、供水和安全监测监控等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启动整改;建设矿井凡超过建设工期、未按照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完成修改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未报监管部门批准或虽经批准但没有达到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条件要求的一律不得启动整改。且凡是一次整改时间超过3个月(90天)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延期3次(总计延期超过90天)仍不能按时整改结束的生产矿井或煤矿建设项目,将一律责令停止整改作业,并引导其退出煤炭行业。
同时,加强对复工复产煤矿的安全管理。各地将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执行说明》规定逐矿重新核定采掘头面,并督促煤矿限期完成每一个新采区、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和重大隐患治理工程、治灾工程作为一个独立项目,形成一个项目一个户头、一套档案,建立独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最后,《通知》要求我省要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针对每一个突出问题要倒查煤矿管理责任和驻矿监管及盯矿责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到2017年5月底前,各市(州)包含县领导每月至少要暗查暗访一次煤矿,县(市、区)包含矿领导每两周至少要暗查暗访一次煤矿,督促煤矿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纠正发现的安全违法行为,倒查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倒查煤矿对政府各项要求落实情况,对措施不落实、检查走过场和弄虚作假的,没有落实包矿盯守人员的,一律通报批评、集中曝光;对存在严重非法违规行为仍然组织生产的和发生事故的,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从严追究煤矿企业责任。(记者 杨侃昕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