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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怎样强调都不为过。但如何才能确保万无一失,防止悲剧一再重演?实践证明,通过安全生产巡查这个有力抓手,有利于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把对安全生产的重视落到实处。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第三批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正式启动,6月还将开展第四批巡查。今年巡查结束之后,这一制度将首次实现全国省级政府全覆盖。从效果看,巡查制度的实施,强化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安全红线意识,各地探索和总结了一批成功的经验做法,对推动巡查地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巡查也发现,不少地区在安全生产方面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有的问题还相当突出。比如,部分地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缺位、基层执法弱化,有的地方安全生产大检查不认真不深入、复产验收把关不严,少数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些地区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推进力度不大,等等。
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压实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切实解决有制度没执行、有责任不担当、有措施未落实的问题,是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确保巡查效果,需要突出巡查重点。对象上,主要紧盯省级政府,延伸巡查市、县、乡,现场抽查企业。内容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部署、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和加强监管执法是重中之重。方法上,深入挖掘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查找新问题、新情况和新的风险隐患,特别是那些还没引起地方政府足够重视的和所谓“想不到”的问题。坚持重点引领,强化问题导向,才能进一步提高巡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提升巡查效能,需要创新巡查方式。首先是提高巡查深度,特别重视现场查验环节,既查有没有,还查对不对、好不好、实不实、管不管用,更深层次地倒查省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其次是加大现场查处力度,避免检查轰轰烈烈、处理蜻蜓点水,一旦发现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绝不轻描淡写,督促整改要揪住不放“回头看”,并将巡查结果作为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再有就是强化宣传曝光和社会引导,切实取得“一处受查处、全国受教育”的良好效果。
制度千万条,落实最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从严治“安”,要像从严治党一样,不能有丝毫懈怠。以钉钉子精神一个地方一个地方过筛子,我们才能维护安全生产大局的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任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