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要求年内全部整改到位
南充挂牌督办14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中工网讯 南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按照《南充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对14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年内全部整改销号。
据了解,此次挂牌督办的14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涉及道路桥梁、消防设施、建筑设施、公共设施、非煤矿山、燃气管线、电力传输、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逐项明确了隐患现状、监控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督办单位及负责人、市级监管部门等,预计投入所需整改资金2155万元。
南充市安委会要求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工作,督促指导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整改责任主体单位必须明确目标任务,抢抓工作进度,挂图作战,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办、监管责任单位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监管”原则加大对各自辖区、行业领域内重大隐患整改的监管指导力度,推动按时按质整改完成。各地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分级监管、属地管理”原则,挂牌督办一批县、乡级重大隐患,及时整改销号,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将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项目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实行登记公示、跟踪督办、验收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每月25日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填报《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进度表》,便于了解掌握隐患整改情况和进度。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后向所在县(市、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报告,县级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和安全专家现场核查,并按照“一患一档”建立完善包括督办通知书、公示情况、督查记录、验收申请书、验收审批、隐患整治情况表、行政执法文书等在内的隐患治理档案,经验收合格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销号备案。市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安全专家对全市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或监督检查,对限期整改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何宗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