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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最高气温40℃以上 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www.workercn.cn2017-06-16 08:02:07来源: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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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目前,青岛市即将进入高温酷暑季节。市安监局日前下发通知,对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要求,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要及时调整作业岗位。同时,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通知强调,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下一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结合本地区夏季高温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公开曝光。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因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中暑等事故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记者 周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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