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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煤矿连续52个月、道路交通连续42个月无重特大事故
数据彰显四川省前三季度安全成绩
副省长彭宇行带队检查成都天府广场地铁安全
“今年以来,我省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并且全省煤矿已连续52个月、道路交通已连续42个月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四川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四川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成绩亮眼。
1至9月,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9.8%和32.4%;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下降,全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1.9%和21.6%;并且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省煤矿已连续52个月、道路交通已连续42个月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20个市(州)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8个市(州)没有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这些“傲娇”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该省各相关部门扎扎实实的工作。
发现问题 立行立改
8月21日至25日,国务院安办安全生产大检查第3督导组深入成都、眉山、泸州、资阳、南充、遂宁等地,对该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9月11日至22日,国务院安委会第22综合督查组对省政府、省政府安办、18家省级部门,以及绵阳、广元、内江、凉山等8个市(州),北川、南江、威远等10个县(市、区)和35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督导、督查组认为,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实行“两强化、三狠抓”,即“强化组织保障、强化工作责任,狠抓重点领域、狠抓隐患整改、狠抓执法问责”,大检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同时,督导、督查组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比如检查发现按照“四个一律”要求执法追责有差距,一些单位对大检查以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依法严厉打击惩处,对部分企业查处的隐患整改情况未及时落实复查措施。发现7个基层单位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未按规定上限处罚等等。
针对问题,四川省认真对照检查,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对整改工作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间要求。
源头管理 重处违法
在日前出台的《四川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导意见》中,工作措施首条便提出“强化源头治理”,从源头上减少重大风险点,降低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在煤矿源头治理方面,四川省目前已公示了今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第九批关闭退出煤矿名单。还积极研究推动产能指标交易。8月24日,四川省219家关闭退出煤炭企业的1290.7万吨产能指标全部交易成功,意味着四川省已完成今年近九成的去产能任务。
近年来,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四川省在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有色、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研究细化配套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和门槛要求。依法关闭退出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产能和违法违规企业,及时注销到期不申请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关闭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同时,四川省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行为出重拳、严打击,致力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今年,省安监执法总队对全省21个市(州)开展全覆盖、分片区的实训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季节特点,该省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近五年来,全省共组织检查组9万余个,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场所42万余家(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1023个,排查隐患43万余项,实施行政处罚1.37万次。
对违法企业绝不手软,各地各部门出实招。根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要求,四川省将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纳入今年省政府对各市(州)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因工作不负责、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