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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真需要的东西买不了,不需要的东西只能重复采购”
企业安全生产费如何用得好用得活?
中工网讯 “安全生产费使用在施工初期就定好了,但是施工其实是变化的。”从事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工作10多年的高级工程师唐纪超近日告诉记者,作为安全生产“保命钱”的安全生产费如何用好用活,成为困扰企业的一个难题。
2012年2月14日,财政部、安监总局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根据规定,这笔费用主要用于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等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方面。也就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通常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在实际施工管理过程中,唐纪超所在的企业一般在项目施工初期安排安全生产费,然而现实是,随着工程的推进,安全生产费用动态管理往往不足。“高速公路会路过农田、村庄等地段,防护用品易损坏,更新快,施工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教育培训的频率和投入也都需要及时调整。但这些,都因缺乏经济支持难以进行。”对此,他认为应通过制定月度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及时进行调整。
北京一家国有制造企业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费使用“灵活性”的吐槽更为直接:“不差钱,但是也不好花。” 据他介绍,由于企业是年初制定预算,而且年内必须用完,如果年中需要临时调整支出内容或者做预算追加就比较困难,需要各种审批,流程很不通畅。“有时真需要的东西买不了,不需要的东西只能重复采购”。
唐纪超还说,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具有线长面广、环境恶劣、工艺流程复杂、事故多发的特点,与其他施工相比需要更多的安全费用投入。而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高速公路建设应按照不低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 5%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由于安全生产投入产生的效益往往是远期和间接的, 因此在项目管理中常常得不到重视,资金管理较为粗放。”唐纪超说。
如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已出台5年,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之后关键还是要看如何使用,让钱用在刀刃上,仍需要使用与管理细则的配套完善。(记者王维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