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城市骑手”织密工伤“防护网”——快递、 外卖行业工伤保险现状调查
//www.workercn.cn2018-01-03 15:49:16来源: 中工网--《劳动新闻》
分享到: | 更多 |
新业态发展要速度更要温度
对劳动者进行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劳动者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随着经济新业态、就业新业态的出现,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成为工伤维权中的新挑战。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案件快报称,李先生在从事闪送业务时发生交通事故,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他将闪送平台经营者北京同城必应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一年前,李先生下载闪送App,经过注册、审核、考核等环节,在平台接单并与公司分成。但被告辩称,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应属合同法中的居间关系。2017年12月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将择日宣判。
在调查中,部分快递员也反映,企业与其订立的是代理协议,即快递员自备运输车辆负责某片区的快件揽收和派发,企业甚至不支付底薪,员工按照业绩提成。在以上这些情形中,“城市骑手”如遭遇意外伤害,工伤认定难上加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保障方式。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应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产生的新影响、就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带来的新问题、科技进步新发展出现的新机遇和社会治理新要求启发的新思路等形势和要求。目前,上海已着手对新业态下的用工关系进行调研,尝试通过制定非标准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给予劳动者适当的工伤保护。
相关专家还指出,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相关权益保障应尽快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时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专项保险业务,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为快递、外卖行业员工安全与健康兜底。行业和企业在“全速奔跑”中,也不应遗落社会责任、法定义务,不应忘记支撑这一行业发展壮大的基层从业者。(李浏清 邓小栗)
编辑:葛文琦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