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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淮安市清江浦区总工会在推进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中,以“四个同步”推进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构筑职工健康安全屏障。
工会劳动保护监查组织与工会组建同步建立。区总工会根据本区企业规模、生产类型、用工形式和特点、结合工会组建规范化建设、要求全区各级工会在组建工会时,做到在成立时,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与工会委员会同步建立,为开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坚实组织基础。
劳动保护法律宣传与其他法治宣传同步开展。联合区司法、人社、妇联、共青团、民政、环保、消防、卫计委等部门和单位分别在3月5日,“3.8”节、“5.1”节、12.4等时节开展《宪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等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工会劳动安全卫生合同与其他集体合同同步签订。为促进工会劳动保护职责履行到位,落实职工健康安全法律权益,区总工会要求全区各级工会在推进企业集体合同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合同与其他三项合同(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按照各自的时间要求,同步推进,及时签订。确保全区企业“四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
工会劳动保护督查与安全生产检查同步进行。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与行政安全生产检查联动作用,区总积极配合区安监、消防、公安、人社、环保、部门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地点,组织对区域单位和场所的烟花爆竹、危化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生产隐患和职工劳动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处理,发动职工开展 “手机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发挥“双向”督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