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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珙县仁义乡62岁的农民工李某在工地切割钢筋时,因机器失控造成右手受伤,经鉴定为七级伤残而申请法律援助。张芙蓉接案,虽然她刚经过一次化疗,但她仍拖着病躯走访取证和调解。最初,经几次调解但双方分歧较大。张芙蓉建议起诉,可李某不愿意接受,把怨气都撒到了张芙蓉身上,还当场撕毁了法律援助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尽管如此,张芙蓉一边耐心劝说李某,一边帮助其重新填表和组织资料,并对他说:“哪怕你误会我,你的合法权益我也会尽心维护。”经张芙蓉不断努力,李某如愿获得5.2万元赔偿。事后他才得知张芙蓉身患重病帮他维权,于是专程上门给张芙蓉道歉致谢。
2012年2月的一天,张芙蓉接待了一位进门就哭哭啼啼的老人。老人的儿子孙某在外地务工,驾驶铲车帮业主杨某修路时,不慎从20多米高的陡坡翻下当场死亡。为逃避责任,杨某让死者家属接受不公平的私了方式。孙某的妻子早年外出打工至今无下落,家里有年逾七旬体弱多病的父母和一位年仅4岁的孩子,死者每月1000元左右的务工收入,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刚从医院化疗出来的张芙蓉,一接案就赶到出事地点,经过两天努力,最终达成了雇用方给予受害人家属各项赔偿金22.6万元的协议。老人感动得热泪盈眶,可直到拿到赔偿金他都不知道张芙蓉的姓名,更不清楚她刚做完一次化疗。
记者与张芙蓉交谈中,她开口闭口谈的都是与劳动者权益相关的话题,说的都是帮助困难群体维权的艰难。而事实上,她自身和家里的困境超过了不少法律受助人。
张芙蓉的病情目前虽已处于稳定状态,但化疗后遗症,让她每晚只能靠药物才能入睡。当公安干警的丈夫因患青光眼,不仅切除了左眼,还要每年定期到北京治疗以保住右眼。身患疾病的夫妻两人,上有三位70余岁的老人要赡养,下有正在读高中的孩子要培育,还要还房贷……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张芙蓉担任近10年法律援助律师,共参与处理重大矛盾纠纷、信访案件229件,提供法律援助769件,总计为职工成功争取赔偿近2000万元。
在记者提出采访她的前一天晚上的九点钟,丈夫告诉说她正在公园里锻炼。对于生老病死,张芙蓉坦然面对:虽不能与命运抗衡,但可以让生命更有价值。
“我是一名律师,能伸张正义、维护公道才是自己最好的抗癌良药。我是曾在鬼门关走过一遭的,现在我最大的念头就是帮助更多的弱者,让他们看到生活的希望。” (中工网记者 高柱 李娜 中工网通讯员 闵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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