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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华:冷面执纪不徇私 热心助民苦为乐
//www.workercn.cn2015-05-11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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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己在先身垂范

  “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别人的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别人的干部,己不正何以正人?打铁先得自身硬。” 陈丽华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

  80多岁的老母亲住在她家中,外出都打车,从不用公车捎一段。孩子在长春学习工作,陈丽华去探望总是乘坐大巴车。

  到辉南县纪委工作的第一个春节团拜会上,她就给干部定下规矩,不允许干部到她家拜年,“我最想要的礼物就是你们的工作成绩”。

  2007年她乔迁新居,为了不让别人知道,她天不亮就和家人悄悄地搬入新家,连她的司机都不知情。单位的同志得知后,她又发出“谢客令”。

  即使在患病期间,为了不让单位同事去家里看望她,每次阶段治疗结束,她都咬着牙先到单位各科室走一圈,告诉大家:“谁也不许来看我,花那钱干什么。我最放心不下的是工作,你们工作做好了,比给我买啥东西都强。”

  “这么多年,家里规矩也立下了,我和亲属都交代,查案这种事情,没有你们说话的机会。我爱人从来不问我工作的事情。”陈丽华说。

  去年夏天,陈丽华坐镇指挥一次全市规模的党风政风大检查。弟弟担任中层干部的东昌区法院也被查出了问题,院长被给予警告处分。事后弟弟感觉在单位领导面前很没面子,“亲姐姐事先也不打个招呼。”陈丽华则说:“事先他们都不知道要去哪儿检查,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要是跑风漏气,那成什么了?”

  陈丽华办公室里挂着一幅照片,绿叶掩映着一朵冰清玉洁的荷花。“纪检监察干部就应该具有荷花一样的品质。”她说。(本报记者 刘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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