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7月的一天,拉萨,记者接到一通来自阿里的电话:“这几天我写了篇保护野生动物的文章《对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能不能帮忙刊发?如果能引起相关方面重视并实施起来,这对西藏野生动物的保护可是好事啊!”
来电话的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援藏干部、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忠。
检察机关对猎杀野生动物提起民事诉讼,这原本和法院工作无关。杨忠想“插一竿子”,源于2014年阿里札达县虐杀藏野驴一案,之后便一直琢磨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西藏野生动物。
末了,电话那头稍稍停顿——三年援藏已过去了三分之二,时间太短,需要做的事情太多。一如在阿里采访时一样,杨忠语气略显焦虑,焦虑的是怎么在有限的援藏时间里为阿里人民做更多有益、有用的事。
起步:没法和当地干部比苦
杨忠是河北高院援藏第三人。
2012年7月,在听说了河北高院有一个援藏指标时,杨忠主动报了名——能到边远地区为当地作点贡献,是人生的一次难得的经历和一笔宝贵财富,而这份“享受”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
当“享受”这个词从杨忠嘴里蹦出时,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大楼外的风吹得呼呼响,6月的办公室开着暖气才显温暖。
就像2012年刚到阿里的那个冬天,漫天大雪后气温降到了零下30多度,没有供暖的办公室和周转房让这个北方汉子傻了眼,停水、停电这种在内地顶多算是小问题的问题在这里却成了生活的大问题。
阿里比预想中要艰苦得多。44岁的杨忠并没有被阿里的“下马威”震住。“跟长年累月工作在这里的当地干部相比,难道我们连这点苦都吃不了?”到阿里不过10天,身体还没完全适应高原环境,杨忠就马不停蹄地忙开了:到各个基层法院调研,掌握基层法院工作尤其是审判业务的第一手材料。
收获:从未有过的荣誉
在阿里的第一年,杨忠把精力放在了如何提升法院裁判文书质量上。
他发现,部分基层法院的文书制作还属于“入门级”,甚至一些裁判文书上还有错别字。“裁判文书是要直接发送到当事人手里的,是法院和法官的‘脸面’,如果‘脸面’都不漂亮,还谈什么法官形象?”
针对基层法院在裁判文书制作上存在的问题,杨忠用一个半月的时间撰写了一万多字的《如何制作一审刑事判决书》,并拟出了“刑事裁判文书模板”,以规范阿里各基层法院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
抓完了“脸面”,第二年,杨忠把重心转向了庭审质量上。
阿里中院有大的庭审时,把基层法院的法官集中起来观摩庭审。基层法院维稳任务重、走不开,杨忠就自己跑到基层法院去培训,手把手地指导法官怎么更好地审理案子。这一来二去,杨忠到各基层法院的次数累计起来有二、三十次。
付出终有收获。2014年,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刑事案件庭审评比,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推荐了3个庭审视频,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两篇裁判文书被评为自治区优秀裁判文书。
这在阿里中院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荣誉。
顾虑:带不走的才是“果实”
采访中,杨忠总会不自觉地皱起眉头,眉间写满了焦虑。
“三年时间太短了,我特别担心援藏结束后我们阿里中院这些来之不易的成果守不住。”杨忠总觉得,带不走的才是真正的“果实”。
为此,在工作之余,杨忠总是抓紧时间搞“联谊”:向河北高院申请学习名额,送4名阿里的法官去学习;陕西高院协调6个名额去培训……“仅仅靠我个人想把阿里的审判质量带上去,是不切实际的,还得尽最大努力让这里的法官走出去,去学习先进理念和审判方式。”
采访结束时,杨忠用“勤奋”二字总结了自己的援藏工作,但却用“不满意”进行自我评价:“援藏就是要尽最大努力发挥自己的功效,我一直在做,但做得还不够!”(记者 张黎黎 益西加措 毛娜 温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