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龙
新疆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乌鲁木齐垦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丹心为民书写忠诚
陈云龙,新疆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乌鲁木齐垦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2004年入警以来,陈云龙先后获立三等功3次、记嘉奖7次、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师破案能手”“全师先进工作者”,2014年被推荐录入“兵团刑事技术专家库”,2017年9月,陈云龙被公安部评选为“全国公安优秀刑警”。乌鲁木齐垦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在陈云龙的带领下,先后有22人次受到立功嘉奖,集体荣获兵团优秀专案5个,集体三等功2次,师级优秀专案11个,先进集体6次、先进党支部3次,2015年被评为十二师“青年文明号”光荣称号,2016年被评为十二师“五四”红旗团支部。
陈云龙说过:“每起案件都关乎群众利益,每起案件也都关乎公平正义,作为人民警察,我们的职责就是守护群众安宁、保一方平安。”多年来,陈云龙扎根基层,丹心为民,书写了一名公安民警的忠诚。
杜亚起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申诉案件查办二处处长
严谨办案守护公正
杜亚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申诉案件查办二处处长、党的十九大代表。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河北聂树斌案、安徽于英生案、海南陈满案、新疆谭新善案、云南钱仁风案、吉林刘吉强案……从1993年进入最高检察院工作以来,杜亚起立足办案岗位,踏实履职尽责,办理申诉案件千余件,监督纠正了一大批重大复杂疑难敏感的冤假错案,得到了人民群众和领导同事的一致好评。2014年,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杜亚起常常用这首诗提醒自己。杜亚起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严谨办案、独立客观判断、敬畏法律,严守公正最后防线。
陈昶屹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庭长
模范法官日均一案
陈昶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庭长。陈昶屹办案效果突出,2005年进入法院以来,年均结案360件,成功审理了北京大学诉邹恒甫名誉权案、首例“被遗忘权案”等新型疑难案件,在全国基层法院首次适用技术调查官制度,发布北京市首个名誉权诉讼禁令。陈昶屹提出的4项创新成果被司法解释所吸收,曾主持国家级课题两个,出版著作3部,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4篇,发表法制文章1200余篇。2017年1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陈昶屹“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陈昶屹说:“法官如同工匠,真正使自己感到满足的是作品,法官的作品就是司法判决和判例。”陈昶屹结案不仅多,而且难。在司法实践上,他专挑疑难杂症“下手”,成为扎根基层的专家型法官。
陈贤
安徽开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法援伉俪情暖边疆
陈贤,安徽开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4年,陈贤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只身前往西藏开展志愿服务,成为安徽省首位援藏女律师。在她的影响下,2015年,陈贤与同是律师的爱人曹旭双双前往内蒙古,成为全国唯一一对参与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律师夫妇。2016年,陈贤和曹旭又远赴新疆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3年来,陈贤受理办结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220多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300多人次。2017年11月,陈贤、曹旭夫妇当选全国道德模范。
“当我看到那些绝望、无助的老百姓找到我,因我尽心尽力为他们提供的法律帮助,他们脸上露出灿烂笑容的那一刻,我觉得我的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我图的就是他们脸上那灿烂的笑容。”陈贤的话让我们感受到了她内心的力量——不忘初心,淡泊名利,以绵薄之力,让更多人享受公平正义。
施伟东
上海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
司法改革幕后英雄
施伟东,上海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自2001年在上海市委政法委研究室工作以来,以他为主执笔起草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等一系列重要改革文件,获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平时,他注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掌握一手数据和动态信息,主笔完成了《上海司法体制改革研究》等10余项司法改革调研课题,不断完善改革的制度设计,为推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当好参谋和助手。
上海司法体制改革影响着申城乃至整个中国的法治进程,将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的过程中,离不开一位兢兢业业的“绘图人”——施伟东,他在司法体制改革大舞台的幕后默默耕耘,奉献智慧与力量。
本版文字整理/郭文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