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宁7月1日电(记者李占轶)记者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省已全面启动从法院系统聘任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今后,全省法院将选派优秀法官进校园兼任法治副校长。
据了解,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司法厅于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从法院系统聘任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从人民法院聘任兼职法治副校长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选聘程序和管理考核等内容,为推进法院参与中小学校民主法治建设和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施教,提供了实践依据和制度保障。
“在过去多年的法治教育实践中,全省法院积极配合青海省中小学校,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义务为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丰富的法治教育活动,在净化教书育人和青少年学生成长环境、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晓光说。
李晓光表示,今后,青海法院将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加强从法院系统聘任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意见(试行)》,深入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使之成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法治引路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建立学校、家庭、法院“三位一体”的院校合作长效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设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