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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经地义的借债还钱,为啥变成借与不借两头难
当有人勇敢承担起有债必还的承诺时,也有一些人面对理所应当还的账,却选择能赖就赖。
“不借伤感情,借了可能连朋友也没得做。”采访中,许多人向笔者说出了因借给别人钱而徒生的烦恼。“替朋友随了200元份子钱,之后朋友再也没有提过此事,不知道是忘记了,还是根本就没想过要还。”“前同事向我借了1000元,每次见面都信誓旦旦地说过两天还,但到现在还没有还。”“有同学说家中有急事,向我借2000元,说好年底还钱,但几年都过去了,这位同学仍杳无音信。十几年的交情,难道就值这2000元吗?”
“有人说,现在借钱如割肉,其实不在于借钱的多少,而在于有借无还造成的困扰和伤害,尤其是精神方面的伤害。”省心理学会秘书长牧新义认为,有债不还,使人为一去不复返的友谊和情感扼腕叹息,并被迫慢慢学会处处提防,不敢轻易相信别人,哪怕是至亲好友。
“如果你欠了我五块钱,请你还给我。我抹不开面子开口向你要,但心理上可能会对你产生排斥,并慢慢对你丧失信任,有可能变得冷眼相待,甚至老死不相往来。”近一段时间,在朋友圈疯传的这个帖子也道出了一种普遍现象:“五块钱”问题处理不好,很有可能会影响到亲朋情谊和人际关系等。
有债不还,到底原因出在哪里?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林顺利认为,从欠钱人来讲,欠债不还成本低,追债成本却相对较高,这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现在我国正由传统礼俗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变,人们尚未形成成熟的契约意识,对有债必还等诚信品质尚无敬畏感,对失信现象习以为常。从借钱人来讲,则碍于面子。“还钱期限将至,你不敢给他打电话、不敢约他吃饭、更不敢登门拜访,生怕他误解,以为你在暗示他还钱。”林顺利说,借钱给别人,对人的考验更大。若不幸遇到借钱不还的亲友,多数人都不愿意撕破脸皮追债,只能自认倒霉。
“‘借钱人是孙子,欠钱人是爷爷’是一种怪现象。”河北经贸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刘彦平说,“培养人们的契约意识,对有债不还者进行道德谴责和法律处罚,营造有债必还的诚信社会环境,形成有债必还的基本社会规范,这才是消除这种怪现象的根本之道。”(记者 原付川 本报实习生 闫明 李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