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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数人印象中,残疾人是受社会帮助和照顾的对象。然而,晋中市榆次区肢体残疾的刘万红,却用自己浓浓的慈善情怀,在一点一滴的小事中播撒爱心、回馈社会。前不久,他被提名为第四届“感动晋中模范人物”。
上世纪60年代,刘万红出生于榆次区张庆乡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4岁时,因一次医疗事故导致了右腿终身残疾。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勉强读完初中的刘万红,为了减轻家里负担,到城里一家缝纫裁剪班学习技术。学成后,回村开了一家裁缝店,开始自食其力。
然而随着消费观念的改变,人们对传统裁缝铺的依赖越来越小。2002年,刘万红的裁缝店不得不关门停业。为了生活,他到福利造纸厂当过工人、在街边做小买卖,用残疾人专用车跑出租生意……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开始意识到靠苦力打拼并不适合自己,只有掌握一门靠脑力挣钱的技艺才是出路。
不惑之年,刘万红重拾书本走进会计学校,仅用几个月便考取了会计证,并被一家民营企业录用为记账员。后来,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他还在一所大专学校担任外聘老师,生活渐渐步入正轨。
从小到大,残疾的身体让刘万红经受了常人难以体会的不便,也让他感受到了常人不曾“享受”的温暖。回馈社会、传递爱心的愿望时时在心里涌动。
在刘万红的残疾车上,经常放着打气筒、补胎工具、钳子、扳手等,只要有需要,他随时免费提供帮助。他认为慈善不在大小,而在于拥有一颗帮助别人、奉献社会的心。多年来,他身体力行帮助别人,还经常动员身边的亲友、同事一起参与公益捐助帮扶活动。
2012年,看到媒体上《男子卖房救患病女友》的报道,他义务为其宣传筹集爱心款;同年8月,得知太谷孔爱英夫妇收养12名孤儿的事迹,他带头为其募捐;2013年,深受《年轻妈妈以身护子被砍40余刀》的故事感动,他积极发动朋友、同事、乡亲们开展爱心救助……
“有一分热发一分光,我会不断充实自己、充实生活,用真诚的爱心回馈社会,用诚挚的热心帮助他人!”2014年,刘万红被提名为晋中市第四届 “感动晋中模范人物”,对于未来,刘万红始终充满信心。(记者张谦 本报通讯员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