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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0月21日电 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7起通过网络实施的侵犯妇女、未成年人等犯罪的典型案例。这7起案例的类型包括侵财型犯罪、性侵害犯罪和暴力型犯罪。
在第一例案例中,被告人冯文东通过互联网与被害人张某某(女,殁年24岁)相识。2010年7月21日,冯文东到张某某与被害人李仲鹏(殁年25岁)合租的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某小区的一房间内,依约定与张某某玩SM游戏(即性虐待游戏)。次日零时许,冯文东因琐事与张某某、李仲鹏发生争执,遂持张某某屋内的菜刀及其随身携带的匕首,先后砍、刺二人颈部、胸背部及腹部数十刀,致二人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之后,冯文东将李仲鹏IBM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200元)、OBEE牌手机一部(价值30元)、钱包一个(价值10元)及现金1000余元盗窃逃离现场。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冯文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宣判后,被告人冯文东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复核,裁定核准被告人冯文东死刑。
被害人张某某本系男性,去泰国做了变性手术后,以盈利为目的,在网上开设性虐待游戏培训班及招募性虐游戏伙伴。被告人冯文东通过网络知道张某某招募性虐游戏伙伴后,即与张某某联系并自愿付款1500元,让张某某对其实施性虐待。游戏过程中,冯文东因害怕自己被捆绑后,张某某会将其杀害,二人因此发生争执,遂持刀捅死张某某与张某某共同租房的被害人李仲鹏。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该案的审判,清晰地向社会传达了网络的虚拟性介入到个人隐私生活的风险,希望广大网民要提高警惕,并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避免惹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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