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首页时政评论国际军事社会财经企业工会维权就业论坛博客理论人物网视图画体育汽车文化书画教育读书娱乐旅游绿色城建社区打工

中工工会

劳动维权

全总领导

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年休假、医疗期与延长的假期期间重叠的,是否顺延?

2020-03-04 10:56:32

  为回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工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吉林省总工会组织法律服务律师团针对社会关注的有关劳动用工中的突出法律问题,根据国家和吉林省人社部门有关文件和相关法律,整理出了相关法律问题,为广大职工群众解疑答惑。    

  用人单位可否在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通知基础上继续延长假期?

  吉林省总工会律师团王雨琦律师: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规定,春节假期延至2020年2月2日。用人单位考虑疫情的需要在国务院通知和地方政府通知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本单位劳动者假期的,属于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调整的范畴,用人单位有权自主决定,但同时应依法保障劳动者在假期期间相应的工资待遇,做到依法合规。

  年休假、医疗期与延长的假期期间重叠的,是否顺延?

  吉林省总工会律师团王雨琦律师:

  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首先,针对年休假的问题:《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律师理解,此次假期延长系国务院统一作出的规定,根据国家就带薪年休假的规定,律师认为年休假应当相应顺延。

  其次,针对医疗期的问题:劳动部关于贯彻《用人单位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一条第2款规定,“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因此, 医疗期与延长3天期间重叠的,不应顺延。(摘编自吉林省总工会微信公众号)

来源:中工网
编辑:李方

图片新闻

全总要闻

热点专题

深度报道

职工之声

新闻日历

|

新闻排行

友情链接

中华全国总工会 | 中国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网 | 中国工会权益保障网 | 全国工会社会组织工作信息平台 | 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网 | 中国工会普法网 | 中国工会女职工工作网 | 中国职工教育网 | 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
京ICP证100580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09003) | 京公网安备110401200155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地图 | 投稿邮箱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18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