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艳:每一个称呼都代表一份责任
//www.workercn.cn2014-03-16来源: 检察日报分享到: | 更多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纪检组长李红艳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纪检组长李红艳有很多荣誉和称呼:全国三八红旗手、湖北省优秀公诉人、湖北省劳动模范、武汉市维护公平正义十佳检察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纪检组长,还有干警口中的“大姐”,贫困儿童、特殊少年心中的“检察官妈妈”……
“每一个称呼都代表着一份责任。”李红艳说。2007年,在参加汉阳区检察院组织的“爱心妈妈”活动时,李红艳认识了读小学的女孩小晶。小晶父母离异,妈妈患有重病,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看着眼前这个和自己女儿差不多大小的女孩,李红艳决定要做她的“妈妈”。7年来,李红艳抽空就会带着学习用品和崭新的衣物去看小晶,并常常接她到家中做客。如今小晶已迈入高中校门,也变得乐观开朗。
在公诉部门工作的24年里,李红艳主办了1500多起案件,每件案子都无可挑剔,堪称精品。她担任公诉部门负责人10年,年人均办案100余件,其中自侦案件起诉率和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均保持了100%。她用关爱与理解去关心干警的成长,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工作氛围;她将自己的宝贵经验无私地传授给青年干警,指导他们办案时厘清细节、分析证据、正确适用法律,激发干警的学习热情和进取心。在她的严格管理、培养下,公诉部门青年干警崭露头角,显现风采,练就出一批省、市优秀公诉人与公诉新秀。
2013年4月,李红艳任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纪检组长,开始了全新的挑战。“我会坚持用内心的公平与行动的正义来成就个人梦想。”李红艳说。(花耀兰 张汉舟 鲁昕)
编辑:郭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