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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红文:“火眼金睛”察微析疑
//www.workercn.cn2014-03-16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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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余江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毛红文

  “乐多于苦,充实大于劳累,幸福伴着付出。”江西省余江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毛红文这样概括自己20年的公诉生涯。

  20年来,她承担了上千件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其中办理大要案近百起,淬炼了一双察微析疑的“火眼金睛”,公正执法的成绩单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肯定。2013年,毛红文被江西省检察院、省妇联授予“全省十佳女检察官”、“全省三八红旗手”的荣誉称号。

  在办理余江县粮管所所长高某挪用国家代收购粮款一案时,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认定高某有100余万元的赃款去向不明,涉嫌挪用公款罪,高某对此表示不服。“应查明去向,细化、梳理公款的使用情况。”毛红文仔细审查案卷,发现了不少蛛丝马迹。比如提审高某时,他顺口说了一句,他入股了粮管所的一家店面,和其他股东发生过纠纷。“店面是粮管所的单位资产,怎么会是个人入股?”毛红文分析,这不是普通的民事纠纷,背后可能隐藏着秘密。经补充侦查,果然查实高某挪用20余万元公款,用于个人入股和营利。

  对这些蛛丝马迹,毛红文紧紧揪住,一个也没放过。她和同事理出了详细的补侦提纲,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根据补侦提纲,把案件查了个水落石出。最终,高某退回了全部赃款,在法庭上如实供述了罪行。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十年。(欧阳晶 李绪龙 蔡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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