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设立央金法律援助中心,依托自己的律所组建专业法律援助团队,制订西藏农牧民工法律援助规章制度……虽然不是女神,但律师央金却像女神一样,用法律守护着藏区儿女的合法权益
“如果不是央金律师,我们的案子很可能就输了。”河南的一对夫妇专程来到西藏恒丰律师事务所,感谢央金律师。
央金,在藏语里有“女神”之意。很多认识或不认识央金的人都说,她虽然不是女神,却像女神一样用法律守护着藏区儿女。执著的目光,矫健的步伐,近30年来,她几乎每天都这样奔走在维护农牧民工权益的最前沿。“没休过一个周末,我已经习惯了。”她淡淡地说。
2013年,央金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和2013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新闻人物等荣誉。
1985年10月,西藏第一个法律服务机构——拉萨市法律顾问处成立,央金从此开始律师生涯,成为西藏第一位女律师。1993年,央金从国办所出来,成立西藏第一个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5年12月,她被司法部评为首届全国十佳律师。
“律师有时候很像医生,当事人来求助时,往往寄予了全部希望。”央金告诉记者,很多藏族农牧民和外地农民工辛辛苦苦打工一年拿不到工钱,虽然他们没有钱交律师费,但是央金却不愿将他们拒之门外。2006年8月,央金设立央金法律援助中心,并依托自己的律所组建了专业法律援助团队。这在当时属于全国首创。
“我当律师这么多年来,一直考虑应该为社会为弱势群体做点律师应该做的事情。我们过去开展工作的积累为现在的无偿法律援助奠定了一定基础。”央金说。
“你愿意搞法律援助,其他律师愿意吗?”面对记者的疑问,央金停顿了一下,微笑着说,转变确实需要一个过程。
央金说,恒丰所的每名律师年均做七八件免费法律援助案,律所会给一定办案补贴。央金还先后与司法部、民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律协等部门合作,把多个项目和优质的法律援助资源引入藏区。“现在每年大约有30万元左右法律援助经费补贴,这些补贴是对办案律师付出劳动的一种尊重和承认。
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后,央金制订了《西藏农牧民工法律援助业务制度》、《西藏农牧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八个必须、八个严禁》等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为了不断提高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她个人出资购入大量法律书籍供律师学习使用,并定期组织援助中心律师开展学习、讨论活动,交流办案经验。央金法律援助中心还邀请全国知名法律专家,举办多期法律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援助律师的理论水平,增强办案能力。
针对部分涉及人数多、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央金法律援助中心制定了重大法律援助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讨论会上,央金经常和承办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将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抽丝剥茧,吃透摸准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亲自承办或指导援助律师办理案件,切实保障重大案件办案质量。
央金经常深入县乡调查研究法律援助工作,了解和掌握许多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最客观的数据和资料,并结合自身扎实的理论功底,草拟了《西藏农牧区法律现状和法律建设构想》科研法律课题,经向自治区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申报后,被评为西藏仅有的四个课题之一,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科学研究基金。课题的设立,对西藏农牧区法律援助工作意义深远。
几年来,央金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465件,涉案金额760多万元,接待各种法律咨询2666件。
(本报记者廖卫华 本报通讯员王杰学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