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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共涉诉70个案子,结案50个,败诉3起。”洪继梁,上海市黄浦区房管局局长,与旧改打了一辈子交道。在介绍区房管局上半年涉行政诉讼情况时,洪继梁脸上没有丝毫尴尬或隐晦,“败诉也是个好机会,借机看清工作的疏漏,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这样的感悟是需要时间积淀的:早些年,和许多政府部门领导一样,一谈“民告官”,洪继梁三缄其口。王艳姮的出现,助推了这些行政官员观念的转变。以往,一旦行政机关败诉,不外乎两种结果:对于判决结果“应付了事”,抑或开个内部会议解决个案问题,之后,一切照旧。“这和小孩子犯错是一个道理。不断斥责只会引发抵触情绪,不明白所以然,错误还会照旧。”洪继梁眼中,王艳姮是个“聪明的老师”,“她会从专业角度帮你厘清错误根源,提出好的建议,激发改正进取的主观能动性”。
随着城市建设和旧改步伐加快,涉及拆迁的行政案件数量增幅明显,区房管局频频走上被告席。
一次,朱某诉区房管局,不服房屋拆迁裁决:拆迁之初,评估公司根据房屋资料中被拆迁房屋系新式里弄的记载对该房的市价进行评估,随后经朱某申请,拆迁单位委托有关部门对该房屋类型进行鉴定,在鉴定结论是公寓的情况下,仍按原评估价格计算补偿款;区房管局仅凭最早的一份评估,在明知房屋属性为公寓的情况下,以新式里弄的评估单价计算补偿款,进而作出拆迁裁决。最终,区房管局被法院判定为:认定事实明显错误。
判决一出,王艳姮就此案和其他几个同类败诉案向区房管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增强依法审查审核意识,增强严格规范程序意识,在坚持合法行政的同时加强合理行政。
收到建议书,洪继梁感触很深:“很少有人在我们败诉后还肯花心思。”他立即要求法制科牵头拆迁科、征收科及征收中心负责人,针对建议书中提出的房屋拆迁裁决中存在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及裁决合理性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两年来,更多司法建议书发向区房管局,有关于征收过程中如何合法合理认定事实的,有关于征收程序规范的,也有关于裁决安置合理性的,等等。这些建议书都被洪继梁用作内部人员培训教材,让大家结合工作举一反三,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动迁新政出台后,动迁收尾阶段的案件多了——85%的通过率很容易达到,但之后的15%却常令房管部门陷入尴尬。分析案卷后,王艳姮发现,这难啃的骨头主要源于因利益而起的复杂家庭内部矛盾。她主动给区房管部门提出合理建议:执法过程中需要第三方协助,建议律师、社区、社会组织力量积极介入动迁扫尾阶段。这一建议被采纳,化解了很多现实矛盾。
近两年,黄浦法院力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洪继梁积极配合:“经过这些年的历练,我们系统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程序越来越规范,依法行政能力也有了提升。就算坐上被告席,我心里也有底气。”(记者 顾一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