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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得好吃得好,不如老百姓说个好”
听完对闫胜义的介绍,新上任的兰考县法院院长马中东双眼湿润了。
2012年,马中东调到兰考。上任伊始,他要广泛了解情况,和机关的中层干部谈完话后,接下来该约谈基层法庭的同志了。陆陆续续的都来了,唯独东坝头法庭的副庭长闫胜义没有来。法院办公室通知他,闫胜义说忙,抽不开身。有一天,马中东收到了闫胜义的一封信,信里认认真真地写了5条建议,很中肯,也很有建设性。
“这真是个怪人。按道理新院长上任,应该抢着来汇报工作,可他请都不来。”马中东思量着,一定得了解一下这个闫胜义。
当得知直到2010年年底,闫胜义一家三口无论乡下还是县城,连属于自己的一间房都没有时,马中东不禁喃喃:在物欲横流的当下,还能够甘守清贫,少见,少见!
1991年,闫胜义结婚后,就一直住在张君墓。张君墓法庭一间不到20平方米的小屋,就是他们的家。1998年,闫胜义到南彰法庭工作,人调离了,原来的房子就不能住了。没办法,一家三口就借住到张君墓乡其他单位。这回面积稍大一点,有一间半,一间是三口人的卧室,另半间是厨房。孩子大了,到兰考县城上学了。2004年,闫胜义这才在县城租了一套上百平方米的房子,把家搬到了城里。
记者:“工作20多年了,为什么不买房?”
闫胜义:“没钱买。”
记者:“你家不是双职工吗?”
闫胜义:“光靠工资是买不起房的。我家负担重,姊妹兄弟4个,我排行老大。头些年是照顾弟弟妹妹,后来孩子上学又需要钱。因此多年下来,家里也没啥积蓄。”
记者:“看到跟你同时代的人大多数都在县城有自己的房子,你爱人会埋怨你吗?”
闫胜义:“没抱怨过。我爱人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她不苛求这个。”
2011年,闫胜义和县法院副院长张建民一起出差,遇到了闫胜义的妹妹。交谈中,得知其妹是一个上市公司高管、年薪近百万元,张建民替闫胜义喊穷:“看你哥穷成这样,你想法在兰考帮他买套房吧。”
就这样,妹妹给他汇了些钱,自己又贷了点款,闫胜义终于在县城圆了住房梦。
在常人的思维里,法官不应该穷成这样的。1993年年初,时年27岁的闫胜义就走上了张君墓法庭副庭长的岗位。2004年,闫胜义从南彰又回到了张君墓法庭,担任副庭长。2008年至今,闫胜义一直是东坝头法庭的副庭长。屈指算来,闫胜义累计担任副庭长的时间长达15年之久。基层法庭副庭长,官虽小,但手中也握有一定的权力,更何况他办理了这么多的案件。
“我手中的权力是为基层老百姓维护公平正义的,倘若用来谋私,老白姓背后是要戳脊梁骨的。
法官清廉不清廉,老百姓每天都睁着眼看着呢!”闫胜义掷地有声。
一天,一位多年不见的中学同学来找闫胜义,说亲戚有个案子需要关照。闫胜义说,这起案子案由是诽谤,属于刑事案件,法不容情,只能秉公处理。这位老同学看说不下情,从闫胜义桌上拿了本书就走了。两天后,同学来还书,临别时说书里有一页纸烂了,到时候别忘了粘好。闫胜义打开那本书,发现书里面夹了1000块钱。
“你这不是砸我的饭碗吗?你这不是陷我于不义吗?法官代表着公平正义,我收了你的钱,那我算什么?我还有何脸面当法官?今后还怎么去面对这里的老百姓!”第二天,闫胜义把同学叫来,连珠炮轰似的一顿责怨。
闫胜义告诉记者:“我的妻子贤惠,儿子争气,父母身体健康,我现在很知足,只想当一名群众信赖的好法官,其他的对我来说都不重要。”
乡风乡情乡土,生命理想价值。27年的坚守,无怨无悔。
为了当年的誓言,为了一种情怀,闫胜义一直在躬身而行。
他把公平正义播撒在老百姓的心田上,把奉献爱民镌刻在村庄田野里。
27年,他审案2600多件,全部发改率为零,错案率为零,无一起上访案件。
他是全省的“调解高手”“优秀法官”。省高院为他记一等功。
前几天,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来到东坝头法庭为闫胜义点赞:扎根基层27年,本身就是一种精神。(记者 王广瑜 王 静 闫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