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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左一)县妇保院副院长(左三)县卫生局疾控与妇幼保健股股长(右一)在孕妇家中探望,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
清塘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内儿科医师)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为新生儿进行检查。
钟山县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秉承“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宗旨,始终把孕产妇及儿童生命安全放在最高位置。
在贺州市钟山县清塘镇新竹村委刘家宅村,住着一户特殊的人家,一家4口,老母亲已80多岁,两个儿子,小儿子弱智,大儿子患糖尿病,大儿媳妇刘新琴,34岁,患中间型地中海贫血,婚后多年不孕,家庭困难,靠低保维持生活。2013年初刘新琴到清塘中心卫生院进行孕期检查,因其个子矮小,体质较差,血红蛋白62g/L,脾肿大(当时检查肝功能正常),妊娠合并内科严重疾病,考虑随着孕周增大,贫血日渐严重,出现严重并发症会危及母儿生命,动员其终止妊娠,但未果。此后,清塘中心卫生院对该孕妇列入专案追踪管理,报告县妇幼项目办的同时,动员其到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进一步诊治。孕期孕妇因血红蛋白降到58 g/L、52 g/L及肝功能损害曾先后到县妇幼保健院和县人民医院(均为产科急救中心)住院治疗。病情好转后因家庭困难出院。得到产科医生反馈的信息,县项目办人员及时与孕妇取得联系,进行追踪管理。县卫生局组织召开县产科急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对策,经研究决定动员孕妇立即住院观察,直到安全分娩为止。住院费用县卫生局亲自协调民政、新农合办及县“降消”项目办解决。县卫生局、县妇幼保健院领导等一行人,亲自到危重孕妇刘新琴家探望,并告知县卫生局的处理意见。次日刘新琴(孕34周)再次住进县人民医院, 最终顺利剖宫产分娩一男婴。该高危孕产妇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发现高危因素及时,追踪管理到位,各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了母婴安康,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