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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紧逼”快速讨薪
按照东北风俗,五月节、八月节、春节是农民工讨薪较集中的时间段,这三个节日在农村是大节,农民工习惯拿着工钱,回家过节,合家团圆。
2012年五月节前夕,谢景华和执行局法官合力为397名农民工成功讨薪753万元。
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时,谢景华与沈阳沈力公司下属的佳成公司经理王新进行了长谈。“为什么迟迟不给农民工发工资?”谢景华询问。王新一肚子委屈地说:“去年,我们与一家大型超市签订了建设项目协议,约定超市建成后,验收合格支付费用。目前,超市欠我们公司500万元,钱没拿到,只好拖欠农民工工资。”
谢景华告诉王新:“佳成公司与超市、佳成公司与农民工,这是两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不管别人欠你多少钱,你用工了就应该支付工资。”听着法官的话,王新还是有点不服气,谢景华就开始“掰皮说馅”,“在法律关系不一样的情况下,如果超市认可的话,法院可以增加超市为被执行人,可是,现在的情况是超市不认可,那不能隔着锅台上炕呀!从案件本身来看,与超市没有法律关系。”
说明白了法理,谢景华除了拿出执行通知书,还拿出了“报告财产令”和传票。当看到“报告财产令”时,王新有点害怕了,因为他看到,法院限期让佳成公司主动报告公司一年来的财产情况,如到期未报告,法院可对公司主要负责人予以罚款、拘留。
于是,王新一再表态:全力配合执行。
“我在执行这类案件的时候采取的是紧逼法。也就是给被执行人时限,比如说规定一周之内拿来多少钱,这样,就能始终让被执行人绷紧一根弦。这个案件的450万执行款就是分四次这么要回来的。”谢景华如是说。谢景华拿出手机让记者看,上面记录着近期执行案件的规定时限。到期,谢景华就会按照提示,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提醒他们按规定交纳执行款。谢景华说这样做不会漏掉一个执行案件。
该案中的100万元的“首期款”就是这样催出来的。可是,余款又没了音信。这一回,谢景华没有催促王新,而是一个电话打给了沈阳沈力建设集团董事长穆志仁:“董事长,请你来一趟法院,你下属分公司经理做不了主,几次承诺都落空,我是到你那里请你来,还是你来法院?”
“谢法官,对不起,我先打电话问明情况,如果这个事确实王新办不成,不用你请,我主动到你那去。”穆志仁表示。
谢景华的电话刚撂下没几分钟,王新的电话就打进来了,开口第一句就是:“你给我向上‘汇报’了。”
谢景华也没客气:“超过规定的还款时间,我就得想办法……”
还没等谢景华说完,王新就说:“我马上筹钱去,你别再给我们董事长打电话了。”第二天,100万元就打到了法院的账号上。随后,他又筹资还上了450万元农民工工资款。
这个案件的整个执行过程,谢景华没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此类案件,谢景华靠的是讲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