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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22团传颂着一位可亲可敬、职工群众拥戴的好法官,他就是北亭人民法庭的庭长孙征平。
孙征平1963年1月出生在原兵团工一师阜北农场七连的一个普通职工家庭,那时候条件十分艰苦,住的是地窝子,吃的是窝窝头,喝的是涝坝水,尤其是他所在的连队,处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的南沿,又没有防护林,大风一吹黄沙弥漫,连眼睛都睁不开,地窝子的门口常常会被埋上厚厚的一层沙土,兵团的老一代军垦战士,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风里来雨里去,辛勤劳作,奋斗不息,孙征平也在此环境中慢慢成长。
到了学龄之时,除了在学校学习之外,夏天暑假要参加学校组织的拾麦穗劳动,秋天要参加收玉米、摘啤酒花,稚嫩的脸庞和小手常常被麦芒扎住或被玉米叶划破。艰苦的环境一直伴随着他,从小就炼就了兵团人坚强、刚毅、吃苦耐劳、勤劳善良、朴实无华的性格。
高中毕业后的1980年,他在本团参加了工作,但他并不满足于现状,他要用自己的双手打拼出一片更广阔的天地,争取为兵团、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于是他边工作边学习,夜班浇水时在马灯下挤时间,刻苦攻读。1982在全团考试中脱颖而出,考入了建工师政工学校进修转干,1983年又回到了成长的地方当上了一名文教,1985年由于工作表现突出,团场组建法庭时又被调入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工作。曾担任过书记员、审判员、军户人民法庭和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民庭庭长等职,现任北亭人民法庭庭长。
"干中学,学中干,学无止境,知识在于勤奋"这是他一贯遵循的主张。1988年至1991年,他考入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获大专学历,因成绩优秀被评为"优秀学员".1998年至2000年,在中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合办的法学院学习,获法律本科学历。通过一次次地学习,深造。不断丰富了自己的法律知识,也为他进一步做好法律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80年兵团在恢复建制后,222团隶属兵直管辖,处于无司法管制状态,团党委多次找兵团党委及相关司法部门沟通、磋商,经过不懈努力,1985年争取到了在222团设置北亭人民法庭的指标,隶属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管辖,由团场抽派两名专职干部,一名在职职工到法院专业培训。1986年4月正式组建"北亭人民法庭".在编人员3名,孙征平任庭长,另配审判员和书记员。1990年至2011年,在编人员减少至2名,庭长兼审判员,团场配书记员1名。管辖222团和六运湖农场。2012又增加土墩子农场和大黄山煤矿两个单位,管辖面积达347.3平方公里,人口29800人,有汉、回、蒙、满、维吾尔族等14个民族,汉族占58%,其他民族占42%,法庭职能集信访接待、立案、审判、执行为一体的法院派出机构。2013年底,222团整体划归第十二师,法庭又归三坪垦区人民法院管辖,法庭人员为2人,庭长兼任审判员,书记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