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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琦:“预防”就是救人
//www.workercn.cn2015-06-15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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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琦到新疆指导女性“两癌”筛查

  检察印象

  ■遏制腐败,应在预防、教育上下功夫,因为犯罪一旦发生,对社会、个人、家庭和单位都是很大的损失,后果难以挽回。

  ■现在公共建设领域项目多,检察机关应该重点对这些行业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

  ■检察机关可以推行职务犯罪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通过建立预警信息分析平台,依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等,监督工程建设动态信息,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人物档案

  周琦,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肿瘤医院院长,中国抗癌协会常务理事,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先后获得中国医师最高奖“中国医师奖”“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重庆市先进工作者”等多项称号。

  受《声音周刊》编辑部的委托,笔者采访周琦代表,约了几次,她不是在出差就是在做手术,或者在基层调研。前几天,笔者好不容易逮着个机会,她说,接受采访的时间也只有一小时,因为她还要到重庆万州参加一个全国农村癌症防治适宜技术试点的启动及现场培训工作会。

  怕堵车,笔者提前一小时到达约定地点,没想到刚坐十几分钟,周琦也如约到来,原来她也怕堵车耽误采访,提前出发。严谨、认真、“言必行,行必果”,正是她的一贯风格。

  卫生领域应有“基本法”

  在医疗系统工作了32年,周琦说,她越来越感觉到国家专门出台一部卫生法的必要性。“卫生法是一部基本法,国民健康权利保障和医疗体制改革迫切需要这样一部基本法,作为医疗卫生领域的‘小宪法’。”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她于2011年提交了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卫生法的议案。据悉,这一议案已被全国人大列入五年立法规划。

  周琦介绍,她在调研中发现,目前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依然相当突出,公共健康危机有效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重大突发传染病的疫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以及严重自然灾害等引发的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重大疾病的流行蔓延趋势依然严重威胁着群众健康。

  “诸多问题需要用法律手段加以规范和协调。”周琦说,卫生领域缺大法。一些基本的、原则性、刚性问题还没有用法律加以明确,关于健康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规范分散在各个卫生单行法中,而且现行的法律、法规之间缺乏协调。医疗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我国制定一部卫生法可以说迫在眉睫。

  作为卫生医疗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周琦对卫生体制改革,尤其是西部地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境,关注最多,投入的精力也最多。

  “在基层调研时发现,卫生体制改革中,乡村医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周琦介绍,乡村医生是农民接触最多的医务人员,是国家三级医疗网络体系的网底和基础,可是,他们收入微薄,行医受限,无奈地游走于灰色地带。

  2009年参加全国人代会前,周琦特意到重庆市江北区双溪镇作了一项关于农村基层卫生从业人员的调查。现状令人吃惊:这里的村级卫生室医生有三分之二都没有执业资格。而按照卫生部有关要求,到第二年(2010年),全国绝大多数乡村医生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才能行医。

  周琦又到其他区县进行了调研,发现情况同样不乐观,村卫生室面临的人才困境主要原因是:医科院校的大学毕业生很少愿意到基层工作,而现有的乡村医生都是依靠自学成长,很少有进修和晋升的机会,很难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为此,周琦连续几年提交了“修改医师法”“特设乡村医生认证体系”“建立基层医务人员培训长效机制”等议案和建议,呼吁政府制定政策提高村医待遇,改善村医工作环境,加强执业培训,在农村地区推广卫生适宜技术,并制定有针对性的考试认证、准入制度和培训机制,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地区就业。这些年来,政府及医疗部门对村医加大了培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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