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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送垃圾被轧死,算不算工伤?
//www.workercn.cn2014-11-03 08:10:45来源: 彭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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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

  物业公司和帕萨特车主是否需担责

  虽然杨女士与施某共同生活了十多年,但由于没有领证,法律上不承认其为夫妻关系。在铜山交警的联系下,事发当天晚上,正在张家港打工的施某的儿子——24岁的施先生急匆匆赶往徐州。

  “我是10月27日凌晨2点多和妻子一起赶过来的,到的时候已经是大半夜,只能等到清晨去事故中队处理。”施先生介绍称,10月27日当天,他与从宿州老家赶来的亲戚一起查看了牛山公寓的事故现场,并到殡仪馆查看了父亲的尸体。

  施先生介绍,10月28日,在尸检后,公安机关为他们出具了检验结论告知书。上面表明,父亲是因为胸腹部器官损伤合并颅脑损伤死亡。

  “报告足以证明父亲是在工作过程中被机动三轮车碾轧而死,不是因为疾病。那么问题就来了,是不是可以证明父亲是因工伤而死亡,牛山公寓的物业公司是不是需要承担责任?”施先生说,当时父亲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由于没有一式二份,父亲并没拿到合同,所以他们也不知道父亲和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是什么性质的合同。但既然出了事,他认为物业公司多少脱不了干系。

  此外,施先生表示自己还有疑惑的地方。“事发时是我父亲的机动三轮车先熄的火,但当时如果不是道路边上随便停放了一辆轿车,机动三轮车顶多就是溜车到路边的花坛中,也不会出现父亲跳下三轮车去推车,结果不慎被卷入车轮下的悲剧。因此,轿车车主是不是也需要承当一定的责任呢?”

  □协商

  谈判一上午,赔偿未达成一致

  目前,铜山交警初步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起单方事故,死者家属提供的赔偿事宜需要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解决。

  昨天,牛山公寓物业公司的几名工作人员来到施先生等亲属所在的宾馆进行协商。然而,经过一上午的谈判,最终双方并未达成一致。

  牛山公寓物业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公司领导正在开会研究此事,相关事情不便对外透露,等到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他们将和死者家属进一步协商赔偿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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