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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送垃圾被轧死,算不算工伤?
//www.workercn.cn2014-11-03 08:10:45来源: 彭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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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观点

  观点1

  视合同性质看是否需要赔偿

  江苏它石律师事务所主任高峰认为,物业公司请施某到小区内清运垃圾,要看双方签署的合同是哪一种。如果是劳动合同,施某在工作期间出现事故,肯定要视为工伤,物业公司需要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仅是与施某签订的承揽合同,那么施某在工作过程中,被自己的三轮车卷入车轮下丧命,物业公司并没有侵权或者违约,从法律上来说,物业公司不需要对施某进行赔偿。

  至于帕萨特轿车车主是否担责一事,高主任认为,只要不阻碍正常的通行,在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小区车辆是允许停在道路边上的。且车主对于施某溜车撞上自己的车辆也是不可预见的,所以轿车车主没理由对施老汉进行赔偿。

  观点2

  从道义上物业公司可进行适当赔偿

  江苏敏言律师事务所主任梁敏认为,物业公司虽然请施老汉过来运垃圾,但施老汉不是物业公司构成的一部分,也没有受物业公司纪律的约束,所以物业公司不是用人单位,和施老汉之间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委托雇佣关系,故不存在工伤一说。根据《侵权法》的规定,施某在运送垃圾时不小心被自己的车辆碾轧而死,物业公司不需要承当法律上的赔偿责任,但从道义上来说,考虑到施某的家庭经济问题,可适当给予一定的赔偿。

  撞上帕萨特轿车一事,则需要根据过错大小来判断为谁的责任。该起事故中,施某的三轮车熄火溜车撞上帕萨特,随后又因为自己的原因被卷入三轮车,主要过错显然在施老汉,所以帕萨特车主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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