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工会频道职工话题-正文
沈阳:14家受访企业10家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月薪制”没积极性
//www.workercn.cn2017-12-21 07:31:58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分享到: 更多

担心资金周转压力大、农民工流动性增强

沈阳:14家受访企业10家对“月薪制”没积极性

  编者按

  人社部近期印发《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提出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其中,关于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规定引人关注。

  规定指出,要督促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实现月清月结。到2017年底,执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覆盖8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2018年底前覆盖率达到90%,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已经实施近一年的“月薪制”,执行情况究竟如何?近日,《工人日报》记者带着这一疑问奔赴各地,就“月薪制”实施情况进行调查。

  中工网讯 一条“2019年底前实现农民工工资‘月薪制’全覆盖”的消息在沈阳建筑行业引起强烈反响。12月9日~11日,《工人日报》记者连续走访沈阳14家建筑企业发现,这件原本旨在为了防治欠薪的好事,却叫好不叫座。因担心资金周转压力大、农民工流动性增强……受访的14家企业中有10家建筑企业对推进“月薪制”没有积极性。

  据了解,目前建筑行业工程多由建设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商发包给施工单位,而施工单位绝大部分雇佣农民工干活。农民工工资支付分为按月支付、季度支付和企业每个月发放生活费,年底结清全部工资三种。事实上,大部分企业实行后两种。由于建设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商工程款不到位,施工单位没钱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年底欠薪频发。

  沈阳康成工程有限公司一共有3家施工队共雇佣农民工64人。“能否实行‘月薪制’要看工程款是否到位。”该公司副总经理张明建说,“开发商不是每个月都会支付工程进度款,一些大工程往往是施工单位垫资。前期的运营成本高,再月月支出人工费,对于我们这种私营建筑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他说,由于国有建筑企业实力雄厚,本来就很少拖欠工资,实施月结制度很容易。对于他们这种私营建筑企业来说,资金不充足,难实行。

  沈阳市沈河区一家建筑工地的工程承包经理王凯旋也表示“月薪制”实施难。“拿沈阳的建筑行业来说,农民工有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的特点。春天需要挖坑、打桩的力工、架子工和焊工,夏天和秋天需要盖楼的木工、瓦工和抹灰工,冬天需要室内工作的电工和安装工。本来就是干完一波走一波。”他说,如果实行月薪制,农民工领了钱干完一月就走,工程进度肯定大受影响。

  记者采访的14家企业中,仅有4家大型国有企业表示自家企业正或将会推广“月薪制”。一家国有建筑企业负责人说:“其实,我们也很愿意推行这项制度,一方面有助于管理出勤率,另一方面农民工缴了社保后,更有归属感,稳定性大大增强。”其余10家中小型民营企业对推进“月薪制”均没有积极性,主要担心资金周转压力大、农民工流动性增强。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表示,法律赋予农民工按劳取酬的权利,无论什么样的行业、企业都应该严格执行。对于“月薪制”的实行,建筑行业也应该出台合理的细则保证落实。

  小链接

  农民工工资“月薪制”并非一个新鲜词。早些年,就有部分地方政府进行了相关政策探索。

  2004年,陕西省西安市出台相关政策督促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工资“月薪制”。意在建立起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

  2013年,河南省提出要用三年时间,解决拖欠农民工血汗钱的问题。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为每位务工人员制作工资卡,每月月底由劳务企业根据工人刷卡考勤记录和工作量核算出工资。

  2014年,合肥市施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登记并按月发放工资政策。政策规定每个工程建设项目需建立专户资金,工程总承包人根据务工人员实名登记信息,在每月10日前委托银行直接将工资划转至农民工个人银行卡账户。(记者刘旭 通讯员何强)

我要留言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