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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不放假 有加班费吗?
//www.workercn.cn2018-03-12 09:00:48来源: 滨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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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曹女士:我在一家会计事务所工作七八年了,因为单位全是女职工,所以“三八”妇女节我们不可能放假。今年公司业务很忙,不仅没有放假,也没有福利,妇女节当天还通知加班两个小时。请问妇女节假期是国家规定的吗?不给放假是不是该有加班费?

  说法:妇女放假半天的规定,出自国务院出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三八”妇女节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因此妇女节放假属于“法定的半天节假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今年妇女节并没有赶上周末,如果劳动者在妇女节当天加班,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没有发放妇女节福利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劳动合同里面有约定,或者规章制度里面有规定,应该按此约定、规定处理。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因此,用人单位在“三八”妇女节向女职工发放的福利不计入工资总额。(时报记者 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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