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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维权成本高”是因为律师费昂贵,成了职工采取理性维权方式的重要障碍,也容易导致职工形成“法院维权成本高”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非理性维权行为的增多。我们各级工会加大了维权经费的投入,建立了工伤探视帮扶制度,降低了工会法律援助的门槛,使律师团可以尽心尽力地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对工伤、拖欠工资的纠纷,免予审核职工经济困难状况,直接委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其他劳动侵权案件,从宽审核职工经济状况,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职工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个满意”是指职工满意、企业满意、党政满意。3年多来,“千人律师团”共为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04宗,涉及职工2.6万人,胜诉与部分胜诉率达到95%,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7亿元,职工感到满意;共协助1326家企业审查修改规章制度,涉及职工80多万人,规范了企业的劳动关系,为企业集中精力抓好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环境,企业感到满意;共解答法律咨询139152人次,代拟法律文书15239件、调解劳动争议6964次、参与工资集体协商5236家,成功劝返多批次职工群众非正常上访、成功化解多起职工群体性事件,对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党政部门感到满意。
今年,为进一步发挥好“千人律师团”的作用,广东省总工会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积极开展了千名律师进万家企业活动。律师团的1067名律师,按地域或行业,每人具体挂钩联系10家企业,为1万家企业工会和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从以职工个案维权为主向个案维权与事前预防并重转移。二是制定和完善“律师团办案制度”,引导律师主动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服务。三是与省司法厅、省律协研究,择优在律师事务所中设定“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工作站”,延伸和扩展工会法律服务的工作空间,为职工提供便利。此外,广东省总工会还正在研究如何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为职工提供更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
采访中,黄业斌对“千人律师团”在工会维权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给予了积极评价。他说:律师团成员在工会参与地方政策法规的制定、普法宣传教育、工资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解、国企改制职工安置工作的协调、解答职工的法律咨询、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各方面,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加强了全省工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工会的维权水平、维权能力得到了大幅的提升。
律师团成员较好地满足了职工日益增长的维权需求,给予职工有效的维权保障,强化了职工对工会维权的信心,使职工直观感受到工会组织的维权能力,获得了职工的认可,增强了工会组织对职工的吸引力、凝聚力。
律师团成员通过协助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的劳动关系,从源头预防劳动争议发生;通过参与协调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发挥法律工作者在协调、引导和规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把劳动关系矛盾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解决途径,建立了一套适合省情、会情的矛盾化解机制,切实发挥了工会作为职工利益诉求的“代表者”和“代言人”作用。(《工人日报》2013年11月12日 06版)